涉嫌合同诈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兴麟房产涉嫌违法的手段并不高明。
据《内蒙古日报》报道,该公司以二手房中介资质为掩护,在购房者表达购买二手房的意向后,为购房者提供虚假房源、并且找人假扮房屋所有人,在得到购房者信任后,以想买房必须先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或者购房首付款为名义,骗取购房者的资金。在得到购房者资金后,又以各种理由拖延给购房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达到骗取购房者财物的目的。
经初查,包头市公安局认为,兴麟房产以签订合同为手段,虚构事实,骗取多人钱财,涉嫌触犯《刑法》224条合同诈骗罪。
对此,秦兵房产律师团律师徐斌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中介买房,除了中介费以外,其余的任何款项都不应该给中介公司。购房首付款是应该给卖房人的,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将购房款打到建委的资金账户,作第三方资金监管。换句话说,只有在中介本身就是业主的情况下,才可以收款。徐斌提醒购房者,如果中介要求代收房款,交易流程就不正规,中介公司之所以能诈骗,就是购房者把房款交给了中介公司。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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