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在老年公寓的哈尔滨市64岁低保老人张阿姨想申请一套廉租房,但在所属滨江街道办事处三育社区办理时,却被告知民政救助系统显示在她名下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大宅。不但廉租房无法申请,低保资格也不保。为此张阿姨犯了难,她说“我要有这套大房子,还住老年公寓干什么?”
记者来到了哈尔滨滨江街道办事处三育社区,社区范主任告诉记者,他们对老人的情况十分了解,她没有亲生儿女,又因为去世10年的后老伴的一套11平方米公产房由她承租而与继女关系紧张。每月低保加上老伴的死亡抚恤金总共只有600多元。那套公产房没有暖气,多年前发生过一次火灾后,老人就住进了老年公寓,每月费用打折后还要700元。不足部分都是张阿姨的兄弟姐妹资助补齐。平时张阿姨捡些瓶子、破烂,贴补零花。
对于老人名下的房产问题,范主任说,那是滨江社区告诉他们的,以他们对老人的了解,这不大可能。老人已经在前一天去位于松北区的房产档案部门查询了,她名下并无任何房产。具体情况可向滨江社区了解。随后,记者和张阿姨一同来到了滨江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向老人出示了民政救助系统的查询结果,显示其身份证号下确有一套2000年登记的100多平方米大宅。而张阿姨的低保是从2009年开始申领的,按规定这样的条件是无法申领低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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