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一个提手提袋的大姐迎面走来,热情地问记者是不是前来租房的?她称自己姓庐,住在小区里,是这里租房的中介。“我手里有两套一室一厅,一套两室一厅,还有三室一厅,另外还有五套房子。”庐大姐边说边从手提袋中拿出一大串钥匙,每把钥匙上都标了相应的房号。
“这里的房子非常紧俏!租房的很多是学生和陪读家长。”庐大姐介绍。每租出一套房子,她能拿到1000元左右的中介费。在她带领下,记者来到小区8栋608室,一名40多岁的女房东开了门,只见房中装修精致。“刚有一个学生及其家长搬离。”庐大姐说,一年起租,月租2500元(含物业费),不还价。房东跟着解释:“这里离南雅中学只有3分钟路程,条件更好,当然贵一些咯。”记者嫌价格太贵,庐大姐又带记者来到6栋,分别看了208室和4楼靠里的一间房(一室一厅),这里装修和采光没有两室一厅好,但也简单装修过,家具、电器一应俱全,月租1900元。临走时,庐大姐叮嘱:“最近风声紧,要租趁早!”
据了解,凤凰苑于2009年动工,2010年交付使用。记者看到小区入口公告栏张贴着一张《关于重申保障性住房不得转租、转借的通告》,其中明确指出:保障性住房不得转租、转借或改变用途。据了解,小区的1、6、10栋为廉租住房,2、3、4、5、7、8、9栋为经济适用房。其中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取标准为1元/平方米·月,物业费为0.6元或0.75元/平方米·月。按此计算,一室一厅的廉租房40平方米,月租(不含物业费)40元,部分户主却以2000元甚至更高的价格转租,从中获得的利润十分可观。
法律规定
保障性住房不得转租转借
20世纪90年代,廉租房、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在我国开始出现。随着时间的推移,保障性住房冒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一是现有的保障性住房数量未能覆盖所有符合标准的人群,二是房屋退出机制不完善,从而导致二手转租现象的出现。国家住建部曾明确规定,廉租房只能用于申请家庭及其成员自住,不得转租、转借;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等行为,可以收回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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