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将使“物权法”落到实处
既然是要登记,就涉及到所有权的问题。在这方面,我国早就通过了《物权法》,明确了物权的归属。那么,不动产统一登记和物权法是否有交叉重叠之处呢?对此,国土资源部新闻发言人早些时候曾表示,《不动产登记条例》是落实《物权法》的重要行政法规。究竟如何落实,孙宪忠认为,是通过对权利的具体展示。
孙宪忠:我们只能说从物权法角度来说,提供了一个更加有效的保障。你想一想这个物权法,它有一个特点,看不见摸不着。房子你是能看见,但是这个所有权你看不到,它是个意识形态,上层建筑。那么在这个情况下,权利怎么才能体现出来呢?几千年以前就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就是通过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查询方式:有限公开
查询方式也是公众颇为关心的问题。对于征求意见稿规定的有限公开的查询方式,一个有代表性的疑惑是:既然登记了,为什么不能随便查呢?孙宪忠打了一个形象的比方。
孙宪忠:涉及交易的人去查询当然是可以的。不涉及交易的人,没有必要去查别人的不动产信息。你和这个房子毫无关系,比如说马路上一个行人,你去问人家房子多大多少平方米,这个当然法律上是不许可的。
影响分析:房叔房婶儿是否无处藏身?
有关不动产登记的影响,之前各方也进行过激烈的争论。比如,一个广为流传的说法就是,不动产登记将成为“反腐利器”,“房叔房婶儿”们也就无处藏身了。
还有人照此推断,这将挤出大量的灰色甚至黑色房产,引发房子的抛售狂潮,进而导致房价明显下降。例如,SOHO中国董事长
潘石屹就曾公开表示,如果今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房价马上会跌。不过,孙宪忠并不这么看。
孙宪忠:楼市的变更也罢,反腐也罢,法律上都是没有根据的。原因很简单,这只是物权法的一个制度设计,没有反腐的功能。比如说,一个贪官把他的房子登记在她妻子的名下,妻子的妹妹名下,或者其他亲戚名下,这种情况你也查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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