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不动产登记局”很快将挂牌 老证继续有效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8-19 08:50:00

不动产登记制度终于揭开面纱,昨天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共计6章30条。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统一的不动产 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登记机构信息纳入统一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 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方面,江苏早有行动。上半年省编办已批复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很快将正式挂牌。

意见稿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这10类不动产权属,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两证”将退出历史,江苏设不动产登记局

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一个突出亮点是将不动产登记从原先的‘割据’状态调整到了全国统一。”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顾大松认为,一直以来,房产证和土地证这两张证 是由两个部门发的,登记机关的不统一带来了很多麻烦。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 权,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创造条件。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士向现代快报记者透露,江苏上半年已启动实施对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整合。目前省编办已批复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不动产登 记局,这个内设机构很快将正式挂牌。由省国土厅负责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其他有关部门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实现土地、房 屋、草地、水域滩涂、海域海岛、林地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并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设“不动产登记局”,意味着今后,广大居民的房产和土地“两证”制度,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房产局及国土局办理两证的机构也将合二为一。

拟建统一不动产登记平台,“摸清家底”方便管理

统一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此,《征求意见稿》专设一章作出规定,要求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建立统一的不 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登记机构的信息要纳入统一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税务、工商、金 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对房地产市场来说,不动产登记最大的影响在于数十年来首次‘摸清家底’。”顾大松认为,反腐、调控房价、房产税等,都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附带作用,主要作用还是方便政府部门管理。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分析认为,国家相关部门设法将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通联在一起,能及时发现房地产资金流向的变化,尤其是针对部分城市 或区域异地购房、不合理的楼市投资投机现象,可有针对性地出台差别化措施进行分类调控(例如贷款利率、房产税、二手房20%增值税等),从而达到抑制房地 产投资投机现象。南京一家资深中介老总表示,不动产登记与房价并没有直接关系。一些拥有多套房产的人有可能出于某种担心而抛售房产,充其量只会影响二手房 价格。相信等到开始不动产登记之时,这些人已基本出货完毕,对房价影响不大。

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可查房

对于受到各方关注的“以人查房”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 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 记信息保密。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向社会或者他人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 资料。

对于“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内容,首届刑事辩护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刑事律师唐红新表示,权利人比如,房产产 权所有人、抵押权人都有一定的权利去查询登记资料,而对于利害关系人,唐红新举例说,甲把房子卖给乙方,如果出现纠纷和问题,乙方也可以去查询这个房子到 底是谁的。

不强制换证,老证继续有效

昨天,不少市民讨论,如果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自己是否要换房产证和土地证?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簿继续有效。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士表示,在实施统一登记后,新证书投入使用,原来已经颁发的各类证书继续有效,不强制换证,而是逐步替换旧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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