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由于”以房养老”尚缺乏政府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使得保险公司持相当谨慎和保守的态度。有的国家,在”以房养老”政策的实施中,政府充当最后买单人的角色。一旦因为房市崩塌,提供”以房养老”合同的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损失,部分将由政府承担。这既是对承保这类养老保险产品的公司的支持,也是”以房养老”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在美国,由联邦全国抵押协会、政府全国抵押协会、联邦住房贷款抵押公司共同组成房地产二级市场,与联邦住房管理局和联邦储蓄等政府机构提供的担保体系,来共同保证”以房养老”模式的低风险和高回报。这些经验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
当下,”以房养老”破局的关键,在于推出切合消费者需求的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既能让投保的老年人接受,也能保证保险机构的健康运转。
比如保监会提出的"参与型"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就比较符合人们的意愿,因为该产品规定,当将来房屋升值时,升值部分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共同分享。
由于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目前还不是"大众"产品,其开发和推广有一定的公益性,但从长远来看,选择这种保险产品的人群会逐步扩大,政府应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例如,为保险公司提供担保,或者将来发生经营风险时给予其相应的融资支持等等。
此外,”以房养老”模式的实施涉及资产评估公司、保险公司、社会养老保障机构等诸多主体,运行机制和具体操作比较复杂。为保障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以房养老”模式顺利推行,在政府层面还需要有专门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来约束各方,保证市场秩序。
作者: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
来源:财经国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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