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东莞楼市新政:取消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8-11 17:23:00
改变一 可以根据市场状况定价格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工作人员在解读政策中表示,《若干措施》总计涵盖了优化服务、加强监管、促进投资与消费等措施。其中,优化服务着墨最多,也是重点和亮点。
“之所以要取消房价备案制度,主要是考虑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价格相对平稳,价格行为较规范,可通过明码标价等监管措施,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这名工作人员称,随着各种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督措施的落实,东莞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等发生了新的变化,现行房价备案制度设置成交价格上下幅度以及调整周期的规定已不适应现阶段的市场发展需要。
前述房地产公司的销售经理告诉记者,按照此前的政策,房地产公司开盘卖房前需要先取得预售资格并在政府部门进行价格备案,但“价格备案”等于限制了销售的价格区域,遇到市场降价行为时,往往跟不上节奏。新的政策有利于企业灵活、迅速采取各种营销方式应对市场变化,企业和消费者也可以不受下浮幅度的限制,根据市场状况约定销售价格。
“新政策实施后,估计东莞将出现一批较低价格的新房,主要是前期滞销的楼盘。”这名经理预测。
改变二 放宽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新快报记者获悉,《若干措施》中提出方便消费者购房、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要进一步完善购房积分入学、积分入户政策。凡拥有自主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购房合同备案的房屋,不受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限制,均可获得相应积分值。
值得关注的是,《若干措施》还提出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2013年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须缴存满12个月的认定条件。记者了解到,具体放宽到什么程度有待相关部门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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