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益情理难容
更让网民难以接受的是,作为缴存者,他们不仅要面对公积金的重重支取限制,还要坐视自己账户里的资金只能享有“打了折”的利息收入,而与合理收益“绝缘”。
“对于缴存公积金仍然付不起首付、或根本不适用公积金贷款的人而言,长达几十年低至1.89%的年平均收益率根本跑不赢真实通胀。”有网民说。网民“今纶”也表示,市民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不高,与收益低关系密切“从公积金账户里面提走的这部分钱随便放到哪个货币基金里,七日年化收益率超过4%并不难”。
还有网民指出,根据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增值收益要“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这让本来源自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与缴存者完全绝缘,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权益回归缴存者
种种弊端引致公积金存废之争。
“呼吁废除公积金制度,这一当年配合房改而从新加坡引进的制度,已不适合国情。建议针对夹心层,成立有政策支持的住房储蓄银行,外加商业房贷抵税或贴息。其他群体,低端有住房保障,高端则自食其力。”网民“杨红旭”说。
网民“高尔夫5v”则认为:“废除对员工是不利的,老板不会因为房价高而多发工资,但确需改革。”
有网民指出,公积金已经严重“变味”,某种程度上成了“私积金”,必须让公积金的权益真正回归到缴存者手中。
“应该让买得起房的买房,买不起房的可以自由支配卡上的所有现金!而不是有钱的买房,没钱的却不能花自己的钱!”网民“正义的呼声”说。网民“桃花的地盘”表示:“希望公积金可以代缴物业费,对于我们这些工资不高但是比低保标准高的家庭来说,也希望能把部分公积金取出来填补家用。”
网民“杨孟著”建议,应让公积金制度回归公益属性,规定公积金“增值收益”只能“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向缴存者个人派发红利”,让公积金增值收益真正为缴存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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