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将为此担责
社保基金为中央政府集中的国家战略储备基金,由中央财政拨入资金、国有股减持或转持所获资金和股权资产、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构成,本为用于解决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问题而筹建,由社保基金理事会负责运营。现在,当养老钱出现运作失误和投资亏损时,人们自然而然要质问谁应该为此负责,哪些损失还可以追回?
北京一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务部首席律师6月27日向本报记者分析,因未及时使用或兑换港元造成的损失为当期账面损失,持有期间随着汇率波动账面盈亏也不断发生变化,如果未来港元升值,损失有可能得到弥补。而协议存款根据双边合同具体约定执行,如果因为合同内容瑕疵导致的损失,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恐怕很难通过银行获得赔偿。至于指数化投资造成的损失属于正常的市场风险,更无从获得补偿。在持续持有外币或者金融产品期间,因市场波动造成的账面盈亏都不属于实际收益或损失。
单就审计报告中提及的协议存款问题谁将担责的问题,董登新称,如果签订协议过程中存在故意串通或利益输送,构成渎职,情节严重的或要承担刑事责任。
李鸣生则认为,损失当然应该追回,“但能不能追回,恐怕就得看当家的心情了。”
而在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看来,此次审计署所说的亏损额并不是社保基金的真正亏损额,因为社保基金的投资方式分为社保基金会直接运作和社保基金会委托投资管理人运作。根据社保基金2012年年报数据,社保基金会直接投资资产占比58.83%,委托投资资产占比41.17%。审计报告也显示,2013年,基金投资收益685.87亿元,收益率为6.2%。
“截至2012年底,基金自成立以来的累计投资收益额3492.45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8.29%,这样的投资收益在全球范围内都不算差。”傅蔚冈认为。
董登新则认为,从总体来看,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是很可观的,除2008年投资收益率是负数外,其余年份均为正收益,但是,社保基金投资领域遍布银行存款、国债、企业债、股票、基金等,单拿股票投资来讲,社保基金亏损情况到底如何,一直以来都没有详细的数据披露,所以要加大对社保基金的审计力度,对每个投资领域进行细化审计,从而查查其在股票投资的情况到底如何,以达到用审计倒逼社保基金运作趋向规范透明的目的。(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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