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今日头条”偷新闻暴富惹众怒 国家版权局立案调查

来源:大河网 2014-06-24 0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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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产品“今日头条”偷新闻暴富惹众怒,国家版权局正在立案调查,互联网时代,新闻媒体版权应该怎样得到尊重和保护成为关注焦点。

6月23日,《人民日报》刊发报道,因涉及版权问题,国家版权局正在对“今日头条”立案调查。这是半个多月来,“今日头条”第二次成为各媒体争相报道的头条,上次是其宣布融资1亿美元之际。而对“今日头条”的调查,也是国家今年整顿互联网行业以来,在整治新浪、微信、快播等之后,又一次针对互联网行业的重大行动。从扫黄打非的“净网”到维护著作版权的“剑网”,国家对互联网的整治一直在进行。

“今日头条”被立案调查

“你关心的,才是头条!”作为移动互联网时代新贵的“今日头条”,这本是她开宗立派的口号,最近一段时间却成了自身在舆论场的一个写照。

《人民日报》的文章称,“国家版权局正在对‘今日头条’进行立案调查”。国家版权局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近日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版权局对“今日头条”案高度重视,之前就已收到了有关传统媒体的投诉,称“今日头条”未经许可转载了他们的新闻作品。

“今日头条”是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基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的App产品,自2012年8月上线以来,迅速成为移动互联网同类产品中最受用户欢迎的新贵,出现在越来越多人的手机屏幕上。根据其公布的数据,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今日头条”已经拥有超过1.2亿激活用户、4000万月度活跃用户。

在调查之前,标榜“不做新闻生产者,只做新闻搬运工”的“今日头条”,已被拥有《广州日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提起著作权之诉。拥有长沙晚报报业集团及其旗下所有媒体数字版权的湖南星辰在线网络传播有限公司也要求“今日头条”停止侵权行为。

偷新闻“偷”来5亿美元市值

一年之前,你下载“今日头条”,可能是突然发现有这么个App,看新闻特方便;一个月前,你下载“今日头条”,可能是因为有朋友推荐,她还不错;但现在你下载她,可能是因为纳闷,她怎么总是麻烦的主角?

“今日头条”成为舆论对象,得从半个月前说起。在经过近两年的低调发展后,6月3日,其创始人张一鸣公布第三轮融资成果,也就是C轮融资1亿美元,市值5亿美元。她的这个变现能力,一下子挑动了众人敏感的神经。

《第一财经日报》在当时的报道中也是开门见山:“一家成立两年多的公司,一款自己不创造内容、仅为个人用户进行个性化推荐资讯内容的App,估值高达5亿美元。”鞭挞之意甚是明显。

6月5日,《新京报》社论版以“‘今日头条’,是谁的头条”为题率先向其发起挑战。评论说,“‘今日头条’作为手机App客户端软件,本身并非作品内容的创造者,而是以及时整理和转发当日的‘头条新闻’闻名。在版权法领域中,转发他人作品理应付费,这是尽人皆知的法律常识,但这款软件有没有尊重版权人起码的权利?‘今日头条’的口号是‘我们不生产新闻,我们是新闻的搬运工’,但事实上,其搬运的不仅是新闻,更是版权。所谓的‘新闻搬运工’,掩盖了侵权的事实。”

正走和解之路,官方突然发难

“剽窃”他人内容成为“暴发户”,媒体人不再沉默。23日,星辰在线副总编辑王重浪专门谈起维权原因,认为“今日头条”成功融资没有给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起到好的带头作用。

他说,企业的发展不能只着眼于经济利益,还需要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感。“互联网不是特区也不应该有特权,互联网企业的发展依然需要合规、守法,互联网企业的竞争同样需要公平、公正、公开。‘今日头条’为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头。”

也有例外,6月18日,“今日头条”与广州日报达成了庭外和解,双方握手言和,重启合作。另据商业价值了解,截至6月21日,“今日头条”与新京报的谈判也正在进行当中,双方同样有机会化敌为友。

张一鸣透露,公司之前与广州日报等媒体的不快,是因为沟通不畅,目前双方已经有了更深的了解,最近还签署了合作协议。

不过,这次官方突然表态又让“今日头条”难下头条位置。

6月12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开展了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与以往的专项行动不同的是,此次行动重点针对部分网络未经授权大量转载传统媒体作品,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

23日,“今日头条”方面回应,目前正在积极配合主管单位的调查,除此之外暂时没有更多的信息可以透露。

“今日头条”欲生存,躲不开版权问题

仅就“今日头条”来说,她只是个互联网产品,但围绕她的纷争,却是令国人焦头烂额的版权根源。

在6月22日的“媒体训练营2014年夏季峰会”中,张一鸣作为演讲嘉宾,曾对此前的纷争作出回应,声称:“我不是一个媒体人,我只是一个码农。”演讲中张一鸣表示,“今日头条”只是信息传播介质,特性是在手机上以信息流的形式,根据用户的兴趣、社交关系、地理位置以及用户所处的场景来重新组织内容,且特地点出,“今日头条”组织信息的方式是基于机器的理解。

王重浪则直斥“今日头条”的解释都是托词,“根据《刑法》、《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相关内容来看,‘今日头条’擅自抓取新闻网站的内容,至少是涉嫌侵犯原作品著作权。”

网友@肖郎平打了个比方,“今日头条”好比是个内容卖场,可是产品不是它自己的。产品卖出去了,钱本来就应该给厂家而不是收进自己腰包。卖场可以收租金,比如说各传统媒体交付一笔租金给“今日头条”,但卖场(“今日头条”)要把大的收益返还给厂家(传统媒体)。

一位接近“今日头条”的人士23日受访时称,“今日头条”获得巨额融资后,无疑处于风口浪尖,各方都很关注,且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关注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国家版权局此次调查对于“今日头条”来说是一件好事,政府介入调查之后,会听取多方意见,不会只听一面之词,“‘今日头条’可以有一个说理的地方”。

但对版权意识增强的媒体来说,说理更要讲法。“今日头条”创始人张一鸣也知道中间的利害。22日的演讲中,张一鸣多次提到和传统媒体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这样“妥协”的态度,明显表现出“今日头条”渴望拉拢传统媒体。

“版权问题的纷争历来是媒体圈的敏感问题,张一鸣想和传统媒体达成更好的合作关系,恐怕得拿出更多诚意。”一互联网观察者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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