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研究报告显示,2013年,我国城镇住宅市场的整体空置率达到22.4%,比2011年上升1.8个百分点。如果房价一旦下跌5%,将会有17.1%的空置住房出现亏本。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昨日在北京发布研究报告称,我国家庭自有住房率达九成,2013年城镇地区住房空置率为22.4%,空置住房约4898万套。
城镇家庭多套房拥有率已超20%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我国家庭的住房拥有率已达到90.8%,其中城镇家庭住房拥有率为87.0%,农村家庭住房拥有率则为95.8%。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家庭住房拥有率显著偏高。其中,高出英国家庭的20.3%,高出美国家庭的21.8%,高出德国家庭的33.7%。
同时,2013年中国城镇家庭多套房拥有率为18.6%,与2011年相比增长了15.9%。2014年3月的季度数据显示城镇家庭多套房拥有率已上升至21.0%。据了解,所有的这些数据都是在抽样调查的基础上获取的。
经适房未能充分发挥其社会保障作用
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经济适用房的空置率高达23.3%,仅次于商品房的空置率。数据同时显示,家庭年总收入最高的25%家庭拥有经济适用房的比例最高,达3.2%,比中低收入家庭高出近1个百分点。“收入最高的25%家庭拥有的经济适用房中27.5%的比例处于空置状态,经济适用房存在严重的资源浪费和‘错配’现象,未能充分发挥其社会保障作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甘犁在发布会上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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