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已获得住房保障家庭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已获得保障房家庭的动态监管。同时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07年以来,各区县在保障房资格审核和年度复核中已累计终止了4.1万户家庭不符合保障条件家庭的备案资格。已有300多户家庭退出各类保障房。
经适房家庭
获得其他住房须退出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动态监管的重点,一方面是公租房(含廉租房)和经适房购房家庭成员通过受赠、继承、购买等方式又获得其他住房的,要退出保障住房,其中入住经适房家庭为2007年后通过“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获得购房资格并签订购房合同的家庭。
另一个方面是保障家庭在居住期间,如存在出借(转借)、出租(转租)、出售、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规使用行为,将被调查处理。
此外,领取公租房(含廉租房)租金补贴家庭的人口、收入、资产等发生变化的,将根据变化情况调整或停发租金补贴。而市场租赁房源的廉租家庭不实际居住在租住住房的,则将被取消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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