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乱象多拟叫停群租 外来务工者何去何从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4-29 09:16:00

郑州房产——地产中国郑州频道

一些在大城市生活的外来务工者,只能与他人拼住一间房,过着“群租”的生活;一些中介不仅对租客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还在中间吃差价;一些房东将住宅出租给别人用于经营,扰民严重……这些都是房屋租赁市场存在的现象和乱象。

近日,《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禁止“群租”,禁止中介吃差价,还规定出租房屋必须备案登记,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相关人士指出,“群租”存在安全隐患不可否认,但有其存在的客观因素,不能一禁了之,应该以疏导为主,加大保障房的建设力度。

现象蚁族租床位“拼房”而居

在郑州,许多外来务工者都选择在房租较低的都市村庄租住,然而,随着都市村庄陆续被拆,很多人被迫另寻住处,在郑州工作的郭志敏就是其中一位。

“我原来在黄家庵住,一个月前,房东突然通知说房子要拆,我不得不连夜找房。由于都市村庄接连拆迁,房租也不断上涨。”郭志敏说,他在网上看到曼哈顿小区有人出租床位,一个人330元,就到实地看了一下,是三室两厅的房子,被隔成了七八个小房间,每个房间都放了一张上下铺。郭志敏感觉太乱就没租。

“小区一室的房子最低也得1000元左右,两室一厅都1500元以上了,这样的价格对于我来说太高了。”郭志敏说,他后来与别人合租了一个一室一厅的房子。

采访中,记者发现,郑州的“群租”现象虽然不像北京等一线城市那么明显,但也并不少见,“群租”的广告主要活跃在网上。

记者在58同城网站上搜索“床位出租”后,马上跳出很多信息。记者梳理发现,一个床位的租金一般在240至350元之间,这些房源大多处于闹市区。

记者电话联系了科技市场附近出租床位的宋女士。宋女士说,她的房子一共有160平方米,每个房间住四五个人,都是上下铺,每人每月300元,水电费全免,提供带锁的铁皮柜。

在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铁西北房管所小区,“群租”现象很普遍,很多房子的厨房都被改造成卧室,供人居住。可厨房有天然气管线,还有热水器,是不应该住人的。

记者发现,郑州的“群租”房多数分布在国贸360、曼哈顿等市区相对繁华地段,价格易被低收入人群接受,并且交通、购物方便;“群租”一般人员流动性大,用电随意,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北京等一线城市都曾对“群租”现象进行过集中治理。而郑州房管部门对“群租”的态度是,只要不改变房屋结构,一般不会进行处罚。

乱象中介吃差价“住改商”扰民

小张在郑州已经工作3年了,一年前,他在网上找到商城路上一处两室一厅的房子。

“我只找房东,不找中介,这样可以省去一笔中介费。”小张说。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半年后,真正的房东找到了他,小张这才知道,他原来接触的“房东”竟然是中介。房东将房子交给中介打理,后来房东发现中介的店面不在了,赶紧找到小张,让其不要再给中介交房租,防止上当受骗。中介每个月都多赚小张100元钱,这让小张很气愤。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房东都直接将房子交给中介代理,然后中介再以高价租出去,赚取差价。

在外省工作的王女士在郑州市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附近有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由于不能经常回郑州,她与中介达成代理协议,中介每年给王女士11个月的房租,一个月1600元。

“这样比自己出租方便多了,不用为房子租不出去而担心。”王女士说,中介多少钱租给房客她不过问,她能按时拿到房租就可以了。

记者以房东的名义向多家房产中介登记出租房源,大多数中介都向记者推荐了租房代理业务。

“房子交给我们你可以放心,你不用与房客联系,固定拿租金就行了。”郑州市东里路上一家中介的负责人说。

而早在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就曾联合出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赚取差价、分割出租。

在房屋租赁市场,还有一些房东将住宅出租给别人用于经营,由此引发的扰民问题屡见不鲜。

郑州市管城区美景天城小区居民张女士整日为小区内“住改商”噪声扰民而发愁。张女士多次向物业反映,但物业不予理会。

记者在美景天城小区内看到,该小区一栋楼三楼一户的玻璃上,贴着写有“专业钢琴培训”字样的广告,并且一进楼就能听到钢琴声。楼上的居民称,平时都是这个样子,中午也睡不好觉。记者发现,该小区“住改商”不止这一家。可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只要一栋楼上有一户居民反对,就不能进行“住改商”。可现实中,“住改商”扰民却十分普遍。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越是交通便利的临街住宅小区,“住改商”现象越普遍,广大业主不胜其烦。郑州市房管局的一个调查也显示,郑州个别楼盘的“住改商”比例甚至达到了80%。

探索拟立法规范房屋租赁禁止“群租”

面对房屋租赁市场的各种乱象,我省拟立法进行规范。近日,省政府法制办就《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省辖市、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违反这一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未整改的,个人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房屋租赁管理的有效凭证,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禁止“群租”: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设计用途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对违反该规定且限期不整改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在规范房屋租赁经营者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提供代理业务,不得对租赁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自然状况、权属状况、房屋租金等信息,不得赚取差价。

争议一禁了之低收入群体有话说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来,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社会上引起激烈的讨论。

对于叫停“群租”,很多外来务工人员持反对意见。

“那员工宿舍岂不是都不合法了,让他们怎么办?”在郑州某软件公司上班的郭永飞说,要叫停也可以,但政府必须考虑到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后续事件,应该有相应的配套措施,而不是简单地叫停。

郭永飞说,对于还没有购房的打工族来说,租不起单元房,很多城中村又拆迁了,居住问题怎么解决?

网友“熔艺星空俱乐部”说:现在随便一个房子都要千儿八百的,除了租床位还有500元以下的可以选择。解决不了住的问题,郑州的蚁族、技术工、小白领们都可以撤了。

网友“阿冉会快乐”说:不让“群租”,这是要加快赶外来人口回老家的节奏吗?

采访中,许多打工者和网友都表示,谁都想单独住一间房子,但租金太贵,希望政府多替蚁族们着想,想办法让房租降下来。政府如果不给这些因此无处居住的打工者解决实际问题,单凭一纸禁令是不行的。

采访中,亦有支持叫停“群租”的声音。

网友“爱笑,1992”说:这或许是一项好政策,可以让人们分流,而不至于都拥挤在大城市。

有很多网友表示,禁止“群租”,可以消除许多安全隐患,避免因“群租”而发生的群体安全事故。

采访中,也有人对《征求意见稿》中的备案制度提出了一些看法和意见。

刚毕业不久的学生小王说,刚毕业的学生,流动性比较大,租两三个月很常见,每次都需要变更备案,太麻烦了;建议实行网上备案,电子登记,可以节约时间和成本。

建议

宜疏不宜堵保证有房住是出路

采访中,一位郑姓房产中介经纪人告诉记者,其实,“群租”现象虽然存在一些弊端,但却解决了一大批人的生存问题。很多外来务工人员也表示,“群租”问题涉及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政府应该从根本上想想为什么会有“群租”现象,并想办法解决。

“类似于北京那样,用‘一纸禁令’并非是解决‘群租’问题的根本之道。”河南新动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广晓说,实际上,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尊重市场规律。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很多地方也都出台过禁止“群租”的政策,还采取了专项行动,重点治理“群租”现象,但效果并不理想。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职业“二房东”总结了应对策略。即使一些地方一时取得效果,但很快便会反弹,无法从根本上消除“群租”现象。

当下,郑州正在进行的城中村改造,导致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要离开都市村庄寻找合适的新住处。面对这种情况,政府应该如何开出治理“群租”的药方呢?

朱广晓说,只有让外来务工者住到能够承受得了租金的房子里,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群租”问题。

有房产专家表示,协调整合出租房源,去除“二房东”环节,是当前解决“群租”问题投入最少、见效最快的方法。房管部门可鼓励业主将出租房屋集中到社区登记,由社区指定人员出租给承租人,这样业主的利益没有减少,承租人尽管比“群租”会多出一些租金,但居住环境会有明显改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建成表示,就目前而言,“群租”是当下大城市在发展过程中的一道难解,宜疏不宜堵。如果简单机械地用禁止、不准等政策,会带来很多后续问题,政府应该加大保障性用房的建设力度,让外来人员都有居住之地,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群租”。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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