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
一季度我省城镇居民收入增8.2%
一季度,全省CPI同比上涨1.7%,涨幅同比收窄0.9个百分点。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1.6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1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32%和89%,转移就业总量2731万人,省内转移超过省外427万人。
与此同时,一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52.97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2381.30元,实际增长10.5%。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分析认为,工资性收入增长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一季度,河南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057.53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39.41元,增长13.2%,工资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1.6%,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6.4%。
不过,由于处于农业生产淡季,加上生猪出售价格大幅下滑,限制了第一产业收入的增长。据调查,一季度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人均332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1%。
“虽然GDP增速下降,但二次分配的比例加大了,居民收入增加。”张占仓说,GDP增长放缓与居民收入增长并不矛盾,且随着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分配增长的速度会加快。
“社会财富前期可能需要投入基础设施,但随着发展会更多地分配给居民。”他认为,在CPI并不是很高的当下,收入上涨对中低收入者来讲,感受更真切。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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