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或成合伙制元年
“合伙人制度诞生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并不是什么新的制度,多用于像律师行、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较高的行业。”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导殷醒明告诉记者,由于没有太成功的先例证明,他并不太看好像万科这样的大型企业能够成功推行合伙人制改革。上海交大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管理系教授井润田同样表示担忧:“合伙制推行最大的前提在于合伙人能够明显看到个人的努力带来产出,而在一个大型的商业企业里,特别是动辄数亿元进出的房产企业,合伙人的投入和产出恐怕并不明显,因此会影响合伙人的积极性。”
不过,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丁祖昱却认为,国内房地产业或迎来“合伙人制”春天。“万科更多的是项目合伙人制,对个人来说最后肯定是小股,可以规避职业经理人过度追求短期目标而牺牲企业长远发展的行为,利益共享、决策共担,可最大限度地发挥操盘者的主动性,企业也积极给合伙人创造有利杠杆,如此一来,很多问题便会迎刃而解。”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无论万科还是德佑,其实都是“项目合伙人制”,更应该推广的是“管理层合伙人制”。丁祖昱表示,由于制度优势,“合伙人制”很可能将从今年起在国内房企中生根发芽。(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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