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日前不少媒体报道称,首批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城市很可能已锁定南京、宁波、郑州等二线城市。“不动产登记不可能永远只停留在二线城市之中,一两年后势必要向一线、热点城市扩围。”陈宝存表示,在此过程中,一线城市复杂、有争议的产权模式颇多,仅北京的非
商品房产权就有近20种,短时间内无法厘清这部分产权归属,统一登记就难以开展。因此,陈宝存建议,相关部门可以先“绕”开这部分住房,从纠纷、争议少的普通
商品房等房屋入手,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逐渐将其余的部分纳入其中。
第三步:2017年 形成制度并统一实施
不可否认,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是一劳永逸的政策,在登记制度施行之后,仍然有后续问题需要解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提出,在不动产登记统一之后,还可能形成新的交易风险。
“不动产登记相当于给不动产上了‘户口’,之后不动产的交易如买卖、租赁、抵押,都将在登记体系里进行,新的交易行为会产生新的登记。”程啸表示,不动产登记的最初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不动产交易的安全和效率。然而不动产登记今后虽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但是各类不动产交易的监管依然是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负责,土地的交易归国土部门,房屋的交易仍然由住建部门负责。也就是说,登记虽然统一了,但与交易分离,不同的交易管理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就会存在风险。
对于如何解决这两个问题,程啸建议称,以后不光登记要统一,还要将登记、交易进行全流程统一管理,而且还应出台专门规范不动产交易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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