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3月15日召开“事业合伙人”春季例会,拟推事业合伙人制。
早报讯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万科A[3.20% 资金 研报],000002)第一大股东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华润股份”)开始动手增持,持股比例升至15%。值得注意的是,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万科于3月15日在深圳大梅沙召开了主题为“事业合伙人”的2014年春季例会,万科总裁郁亮透露近期已经有若干家机构直接和万科“联系”(收购事宜)。
万科公告称,昨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华润股份通知,华润股份于2014年3月19日、20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增持了万科A股股份2640万股,占万科总股本的0.24%。增持前华润股份持有万科A股16.19亿股,增持后华润股份及其关联公司合计持有万科A股股份16.52亿股,占万科总股份的比例为15%。
华润股份称,增持是因看好万科前景,支持万科取得更好的发展,同时其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可能性。资料显示,华润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值得一提的是,据万科周刊昨日刊登的一篇文章称,万科3月15日在深圳大梅沙召开了主题为“事业合伙人”的2014年春季例会,万科总裁、全部副总裁、各本部管理层、所有一线公司总经理、外部咨询顾问团队及国际友人近500人出席。而此举也被外界解读为万科准备推行和阿里巴巴集团一致的“事业合伙人制”,华润股份此时增持也就尤为引人关注。
万科周刊文章称:“从规模和议题来看,用‘例会’来形容万科史上最大规模工作会议有些不贴切,今天的新闻就是明天的历史,经过一段时间沉淀后,我们回顾往事时,会更好地理解万科第四个十年门槛上这次‘扩大会议’的真正意义。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目前先发出侧记,至于‘正记’,请密切关注万周后续报道。”
这次会议,万科再度提到了事业合伙人。所谓合伙人制度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导致万科重提事业合伙人制度,是缘于万科分散的股权结构,除第一大股东华润股份持有15%股权之外,包括王石、郁亮等高管在内的管理层持股总数,也不及万科最大的个人股东刘元生。
实际上,万科目前的股权在20年前已经险遭重创。20年前,以君安证券为首的几个股东联合“逼宫”,以《告万科全体股东书》的形式向万科“提意见”,提出四个要求:对万科的业务结构和管理层进行重组,包括收缩贸易、商业和工业经营,将安华公司和股权投资公司独立出来,全力发展和充实房地产业务,同时宣布将推荐8到10位董事候选人进入董事会,以及在董事会内部设置一个常设的项目审批委员会。实质是夺取万科控制权,幸亏当时国泰君安阵营有人临阵倒戈,又出现了老鼠仓,万科这才挺过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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