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农民融入现代城市文明的重要途径
○ 中西部地区发展城市群过程,应该注重城市之间功能协调和互补,形成特色竞争力
○ 要以棚户区改造为抓手,协调解决好民生领域的难题,缩小城市居民之间的差距
据《经济日报》,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着重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等问题,推进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在今后一个时期,如何积极稳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解决好“三个1亿人”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规划》提出,要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城镇间异地就业人员和城区城郊农业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农民融入现代城市文明的重要途径。”李佐军说,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不仅有利于实现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共享城市现代文明,更是城镇化拉动经济发展的关键。
根据《规划》,我国将逐步使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不仅要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也要放宽大中城市落户条件。同时,考虑到农村劳动力在城乡间流动就业是长期现象,《规划》提出,要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
李佐军表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后,不可避免地会对城市管理和公共资源配置带来挑战。但从总体上看,这一进程的加快,将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市中获得更多就业机会,帮助他们提高收入水平,提升消费能力。同时,也将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增加,这些都将成为我国扩大内需的巨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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