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专家:房地产税应成地方主体税种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3-10 14:46:00

应从中小城市开始

在笔者看来,关于试点对象选择应从中小城市开始,应从存量房开始。

大城市财政收入主要来源是土地和产业,以增量房或高档房为主的房产税收占比很小,体现不出来房产税作为地方税种的重要来源。况且大城市通过行政汇聚了各种资源,在财力上有一定的保障。

而中小城市的发展机会相对来说不足,财税来源不足,既无产业发展机会,又没有土地出让金的保障来源,如能开展地产税试点,可能成为其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也有利于中小城市提高城市管理,做好公共服务。

再说,随着大城市的交通、环境等问题日益突出,人口向中小城市转移的趋势会更加明显,再辅以财税制度调整安排,会更有利于促进中小城市的发展,真正发挥中小城市推进城镇化的主体作用。

作为一个长期免征收的税种,地产税的推出,会有很大的阻力。要结合我国国情,逐步过渡,走法律程序,并考虑居民的接受意愿和接受程度,以及目前土地制度的缺陷,等等。

建议整合地方政府现有各类与房产土地相关的税种,减少建设和交易环节的税收,加大房产持有环节的税收,允许地方政府根据地方发展实际自行确定税率。在实际开征过程中,要考虑以家庭为单位划定部分免征面积,这样一来,对普通居民的影响才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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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专家:房地产税应成地方主体税种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4-03-10 14:46:00
建议整合地方政府现有各类与房产土地相关的税种,减少建设和交易环节的税收,加大房产持有环节的税收,允许地方政府根据地方发展实际自行确定税率。在实际开征过程中,要考虑以家庭为单位划定部分免征面积,这样一来,对普通居民的影响才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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