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地养铁”难题
截至2013年三季度,铁总的总资产为4.84万亿元,在资产负债表中,并无土地资产的细目,而是合并计算在固定资产之中,截至当时,铁总的固定资产净值为26566亿元。
至于固定资产中有多大成分属于土地资产,至今在铁路内部也不清楚。接近铁总的一位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年初召开的铁总工作会议上,有一些地方路局的局长在会上表示,盘活铁路土地资产是个好政策,铁路的土地资产也很庞大,但要用好这一政策,盘活这块资产,问题很多,其中一个就是管理多头,资产的权属太过复杂,有些属于总公司层面,有些属于铁路局,有些属于底下的站段,更有些属于站段底下的多经公司,而在刘志军实行铁路建设融资的合资公司制度之后,问题更加复杂,一些土地资产还涉及到地方政府以及外部投资者。
铁路土地资产盘活的另一难题是土地用途属性问题。赵坚表示,原先铁路沿线的土地都属于划拨性质,属于公益性用地,用于交通运输以及相关的生产生活,现在要进行开发,涉及到用途改变问题,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和允许,同时,原先划给铁路部门的用地可能只是沿线内很小的一块,如果要进行商业开发,势必要跟周边的土地一起规划利用,这就涉及到统一的规划、征地等问题。这方面,需要有不少制度和法规上的突破和调整。
铁总总经理盛光祖曾跟来京座谈的地方官员会谈时表示过,铁总要参与在地方城轨的开发。上述接近铁总的人士表示,铁总在进行自身土地资产开发时,可能会借鉴地方政府开发城轨周边土地的一些做法。
广东省早在2012年7月就出台过珠三角城轨沿线土地开发的方案,该方案的思路是将城轨周边土地分成红线内和红线外两部分。红线内土地开发工作由轨道交通项目业主承担。其中,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三角城际公司)负责建设的项目,由珠三角城际公司设立的土地开发公司负责项目红线内土地开发,该土地开发公司的日常工作由广东省铁投集团主导开展。
红线外土地开发采取“一市一公司、一地一政策”的原则,由省市联合开发,或者由沿线市负责开发,具体由省市协商确定。其中,省市联合开发的,由省铁投集团作为省级出资人代表,分别与各沿线市出资人代表成立由省方主导的合资开发公司,省市在合资开发公司的股权比例由省市双方协商确定(市级出资比例应低于50%),并按股比分享开发净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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