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同业竞争待解 国美仍无明确方案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4-02-13 08:24:00

承诺时间已经过半,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国美电器”)对如何解决与三联商社(600898)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依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

10日晚,三联商社发布《关于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指出公司实际控制人国美电器虽然早在2011年6月就已承诺5年内(至2016年7月25日)彻底解决与三联商社的同业竞争问题,但“目前尚未形成明确的、可行的方案”。

“大股东未与公司就如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进行过正式讨论。”11日,三联商社董秘办工作人员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国美电器最终选择资产重组还是让三联商社进行业务转型,或者选择其他方式,并未明确。

与此同时,三联商社的原大股东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联集团”)已经另起炉灶,在省内开设了多家家电卖场。面对前股东的背弃和新股东的迟迟不决,三联商社最终命运如何,引人关注。

尚无明确方案

“当初是看好国美重组三联商社的预期才买的,每股8元,结果股票在手里握了两年半,大股东一点动静都没有,资产已经缩水了近一半。”10日晚,在某个投资者用于交流的QQ群里,一名自称李云的投资者抱怨说。

当晚,三联商社发布公告称,国美电器对解决与三联商社的同业竞争问题,尚未形成明确方案。

其实,2008年国美电器通过旗下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以5.41亿元拍得三联集团持有三联商社的2700万股成为三联商社第一大股东后,国美电器“借壳登陆A股”就成为市场热议的话题,2011年国美电器的一纸承诺,又将这一猜测推至顶点。

彼时,国美电器承诺,5年内彻底解决与三联商社(当时公司名称为“*ST三联”)的同业竞争问题,可能选择的具体措施包括国美电器与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公司通过与国美电器或其关联方、其他第三方进行资产置换等方式将原有业务剥离,建立新的主营业务;或者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方式。

“从当时的情况看,国美电器入股三联商社更多是对于资本市场的考量,有回归A股的可能。”11日,夸父企业管理咨询机构首席顾问、家电业分析师刘步尘对导报记者表示。

然而,这期间黄光裕入狱,三联商社问题频出,加上电商冲击下实体家电经营跌至冰点,都使得国美电器无力再顾及在山东布下的这枚棋子。

导报记者查阅三联商社近年来的公告发现,国美电器入股后,公司除了被纳入国美采购体系,采购成本有所降低外,并未获得其他资金上的支持。

国美电器泉城路旗舰店与三联商社旗下的核心门店———西门店仅有数百米的距离。春节期间,导报记者注意到,两家卖场销售的电器品种有非常高的重合性。三联商社近两年的年报也表示,公司所有门店均位于山东境内,国美电器在山东境内也拥有多家门店,国美电器在山东市场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

值得关注的是,在国美电器的承诺中,虽然有不在山东发展加盟店的承诺,但是对于其山东业务主力———直营店,并未设置多少限制,仅表示会公平竞争。在同业竞争及多种因素影响下,三联商社2011年、2012年营业收入同比分别为仅增长6.41%和下降20.92%。

上述三联商社董秘办人士对导报记者表示,国美电器对于如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并没有提出明确方案,甚至没有过正式讨论。“可能大股东在自己研讨这方面的情况,但公司确实不知情。”

前景堪忧

在面对大股东竞争的同时,三联商社还要面对原大股东三联集团的竞争。

据悉,对三联商社的股权之争结束后,三联集团另起炉灶,开设了济南、潍坊、枣庄、世购四家大型家电专卖商场,以及山东境内的多家连锁店。

在10日的公告中,三联商社也表示,三联集团早在2008年4月就已成立以家电零售为主业的“山东三联家电有限公司”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并称由于三联集团已经不是公司股东,其承诺的“不再以任何方式从事家电零售业务”恐难有效执行。

导报记者就此致电三联集团,但并未找到相关负责人。“从公司角度讲肯定是受到了一定损失。”上述三联商社董秘办工作人员对导报记者表示,“不过,三联集团目前在家电市场的份额并不大,对公司并没有太大威胁。”

显然,相较原股东来说,解决现在大股东与其的同业竞争问题,才是三联商社发展的当务之急。“同业竞争可能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建立隐蔽的利益转移通道等情况,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都较大。”一名不愿具名的券商分析师对导报记者表示,解决同业竞争的上策就是通过收购重组和放弃相关业务两种方式,“这样比较彻底。”

不过,在刘步尘看来,国美选择借壳上市的可能性很低。“虽然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00493.HK)2013年三季度实现了扭亏,但主要原因是因为其2012年关闭了大量无效门店。”刘步尘表示,关店的同时也意味着企业的营收规模大幅下降,加上电商的持续冲击,都使得国美没有精力顾及A股上市的计划。“其实三联商社在国美的战略中已经微乎其微,没有太大意义。”有业内人士如此表示。

若上述判断成真,在监管层一再强调上市公司股东应履行承诺的背景下,国美电器会如何兑现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令人关注。对此,导报记者曾致电国美电器,但并未得到回复。上述券商业内人士对导报记者表示,避免同业竞争有成功案例,比如划分清楚大股东与公司的业务区域或经营范围、股权托管等,“但需要具体分析,有时候同一个办法用在不同的公司,监管层的态度也不一样,有的获准,有的则不行。”

(经济导报记者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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