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地抵押贷款的风险问题,秦富表示,和其他任何抵押贷款相同,农地经营权抵押依然存在偿还风险,但这种风险的形式却又大不相同。农产品除了市场风险,还存在自然灾害的风险。
另外,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合作发展部高级经理赵忠煦表示,由于抵押的是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如果一旦风险爆发导致农产品无法盈利,农民在抵押期内无法偿还贷款,此后金融机构即使拿到了土地经营权,将经营权再转让给其他专业单位,也依然面临和农民经营时同样的困难,便会形成二次风险。另外,对于多数时候急于挽回损失的金融机构来说,通过对农地多年经营来缓慢收回贷款,明显是没效率的。
吴文彬说,温江此次的贷款是业主、银行和担保公司等多方联合,风险压力主要落在了担保公司头上,一旦出现市场价格巨大变化、天灾以及业主等人为因素,风险将由担保公司承担。
对此,赵忠煦表示,农村土地经营权不能采取像其他不良资产一样的处置方式,这种潜在风险无论是落在银行头上或是担保公司头上都是没有区别的,只不过是将风险转嫁一次罢了。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一般情况下,农民还要付担保费,会导致贷款的成本上升。因此,对各参与方来说,目前最亟待破局的还是难以控制的偿还风险。
秦富说,总体来说,产生恶性循环的几率非常小,即使因为市场因素或者自然灾害导致农产品不盈利,但鉴于农业生产所具备的周期性,一段时间之后又会恢复正常。
吴文彬建议,要把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需要建立两种基金,首先是业主和农业的流转保证基金,确保土地流转的稳定性。其次是政府牵头建立业主、银行和担保公司的风险基金,建立补偿机制,多方共同分担风险,提高风险承受度。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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