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城也不能丢下土地”
虽然转户农民大多都说种地苦、效益差,不愿意再种地。但他们却没有一个人主动将承包地经营使用权交还给村社集体,真正实现“人地分离”。
农民转户进城,为何不愿放弃农村土地权益?记者采访发现,这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直接退地补偿少,难以达到转户农民预期。受目前政策限制,各地对转户农民主动将承包地退出,交还给村社集体应如何补偿没有明确的标准。有的地方采取用承包期内剩余年限测算农业产出值的办法给予补偿,平均每亩补到1万元,低于转户农民预期。二是认为土地是生存保障的底线,虽然自己转户进了城,但“农村仍有地在手,进城就有了底气,干得不好,还可以退回来”。三是认为未来土地升值潜力大,“即便进了城,也不能丢下”。
“农民越来越看重土地的价值,大家觉得只要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后无论是流转还是征用,都不吃亏。”开县临江镇青阳村支部书记刘定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仅以土地流转为例,村里耕地流转价已从2008年的平均每亩400多元/年,涨到现在的700多元。一户农民如果能将自家土地全部流转出去,一年租金收入就有三四千元,这对转户农民而言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无论是出于传统的‘恋土’情结,还是出于经济效益考量,农民转户进城后,要求保留其在农村的土地,有其合理性,也应受到尊重。”重庆开县城乡统筹办公室主任李继安指出,为了尊重农民的土地权益,国家也有专门的政策要求,在2011年国务院出台的第9号文件中,就明确规定了“现阶段,农民工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须完全尊重农民个人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
加快有序处置土地机制建设
专家和基层干部认为,既要尊重转户农民的土地情结,依法保护其土地权益;又要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以“土地不撂荒、种地有效益”为政策设计底线,加快建设转户农民有序处置土地的体制机制。
他们指出,转户农民“惜地”又不愿种地的矛盾心态,是政府在制定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发展战略,谋划未来农村土地经营方式时必须考虑的问题。从长远来看,如果相关制度安排完善,随着农村人口大规模转移进城,农村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会提高,通过规范化的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可以为适度规模经营打下较好的基础。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研发现,在一些出现集中、成片农民转户的地方,不少农业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始规模流转转户农民的土地。由于没有“失地”风险,还有较高收益回报,转户农民转出土地的积极性也很高。
在涪陵区马武镇石朝门村,自2010年以来先后有600多农民转户,其中村里有两个社甚至出现了整社转户的情况,大量农民转户进城使土地规范整理和规模经营有了基础。2011年石朝门村成立了蔬菜股份合作社,转户农民手中的3600多亩承包地折资入股,打破户与户之间田埂界限,统一平整后交由合作社经营。转户农民每年既可以分享地租、也能分红,一亩地纯收入超过2000元。
“在蔬菜股份合作社,转户农民成了股东,既不担心失去土地权益,又能分享农业生产红利。”石朝门村党支部书记何国权认为,如果能给转户农民一个稳定的土地收益预期,他们还是愿意把土地规模流转出来,发展现代农业的。
丰都县名山街道古家店村也有类似情况。古家店村村民原有3200多人,已转户1200多人。最近3年村里发展起了蔬菜、瓜果种植大户50多户,平均流转土地面积超过100亩,不少流转的土地都来自于转户农民。“像丰都这样的三峡库区县农业县,土地资源有限,人均耕地只有1亩多。人口大规模转移进城,其实为土地流转,发展规模农业,创造了很大的空间。”村主任古明华说。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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