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城里人购买农村宅基地 不受法律保护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12-13 07:48:00

宅基地转让是否意味着城里人可以去农村买宅基地?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强调,这是方向性误解。按照我国法律制度,宅基地的取得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密切关联,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才能使用这块宅基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论购买还是以其他方式使用占有农村宅基地,都是违反法律的。

为保障宅基地使用得到保障,胡存智透露,国土部近期正在研究准备出台农村宅基地有关政策措施,考虑采用“先用后核销”的办法,以保证宅基地做到“应保尽保”。即在宅基地管理制度健全、“两图一表”管理措施到位、完成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需求,按照申请条件和用地标准批放宅基地,在用地计划指标上先“记账”,到年底进行汇总,上报核销已使用的指标。

中国土地管理法面临全面修改,一方面强调扩大农民宅基地的用益物权,但另一方面,限于现有法律,宅基地又无法转让给非本村村民。对此,多位学者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均认为,土地管理法面临全面修改。

官方态度谨慎

“改革的根本出发点是为了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路子,不是为了解决建设用地指标,也不是为了满足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胡存智的这一番话,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一周前也同样说过。韩长赋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明确表示“绝不能误以为农民的宅基地就可以自由买卖了,城里人就可以到农村买个宅基地盖房子,甚至盖别墅”。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地推动农民住房抵押担保转让。随之,市场出现误解,认为农村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随即,上月底,住建部和国土部就三天内两次发布禁令遏制“小产权房”。

中国官方近来曾多次重申,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房和“小产权房”。稍早的本月5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接受人民日报采访,称“农地入市”或“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是误读。

一位国土系统内部人士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官方如此高调强调,说明目前在农村宅基地问题上,仍存谨慎态度,管控的高压线并没有随土地改革而放松。

学界存在争议

现有法律规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使用宅基地。河北大学乡村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李昌平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关于宅基地的法律规定确实存在冲突,比如现在农民的宅基地可以合法继承,但如果继承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之后就会与法律规定冲突。他建议,法律应允许非本村成员占有农村宅基地,但需缴纳较高税收。

而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公共经济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陶然看来,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应该是允许宅基地自由转让。为避免土地转让失控,陶然建议,远离城市的农村,可以完全放开宅基地转让。市郊则需谨慎,禁止私人买宅基地,但允许农民在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费后自主开发,用于建设租房。

上月底,胡存智在全国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曾表示,将通过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研究等工作,做好对《土地管理法》进行全面修改的准备。

南都记者获悉,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且已提请审议。国土系统一位官员介绍,下一步改革措施,将倒逼土地管理法修改。“既然是全面修改,就不会仅仅局限于此前讨论的征地补偿一方面”。

据了解,国土部门正在为修法做好准备,包括全面加强土地权利体系研究,加紧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研究,继续深入征地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以及更加突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设研究。

南都记者获悉,该法律修改后,将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 (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国土部:城里人购买农村宅基地 不受法律保护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3-12-13 07:48:00
宅基地转让是否意味着城里人可以去农村买宅基地?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强调,这是方向性误解。按照我国法律制度,宅基地的取得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密切关联,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才能使用这块宅基地。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