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的探讨中,也部分涉及到了“发证”职责归并的内容。在这一领域,基本原则已明确为登记机构、薄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职能,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
在此之前,上述法律权属文件分别由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颁证。
但是,前述接近国土资源部的权威人士告诉记者,上述发证的内容涉及到的职能归并较为复杂,因此会逐步推进。
连带调整
在已经实现联网的城市中,也曾多次出现地方政府不按期同步数据、以迁移属地服务器等理由,切断与住建部前置服务器联网的情况,造成数据不符等情况。
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推进中,林地、海域、农村承包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统一登记”,因原有数据系统相对较为健全,所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将其技术标准统一,实现统一技术平台。相比之下,个人住房信息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由于多方原因,相对较为敏感。
2010年,住建部开始推进“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工作,至2012年6月,已经总计完成了40个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这些联网信息既包括实时房地产交易信息,也包括个人房屋产权的权属信息。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设计,这一系统将与不动产登记统一平台对接。
2013年3月,住建部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地方做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截至目前,住建部并未明确提出新的联网城市数量目标。在40城市联网达标后至今,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鲜有新的“技术节点”开通。
“近期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城市目标,应该也做一些调整,但是现在有关整合的工作刚刚开展,也还没有确定的说法。”一位接近住建部的权威人士称。
为减小联网工作的阻力,最初住建部上报至国家发改委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技术方案中,曾采用部机关设置数据库模板,各地抽取数据上报的方式。但是,这一方式遭到了国家发改委的明确反对,认为这不符合“十二五”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存在基础数据不全、不及时、数据不一致等诸多问题。
但是,在必须实行实时联网的框架下,地方政府设置的阻力仍然不小。在已经实现联网的城市中,也曾多次出现地方政府不按期同步数据、以迁移属地服务器等理由,切断与住建部前置服务器联网的情况,造成数据不符等情况。
“如果全国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那么显然不能只有40个城市的个人房产信息,这个工作还要进一步推进。”前述接近住建部的权威人士称。(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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