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购房人出一万元求“假结婚”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3-11-28 09:34:00

26日起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明确,名下无房产的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生活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将不再具备购房资格。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962269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也表示,按照去年上海对单身人士的购房资格规定严格执行,此类离异或丧偶者现在都一律被认定为单身,“非本市户籍离婚带未成年子女的不能买房,上海户籍离婚带未成年子女也认定为单身,只能购买1套住房。”不过有业内人士透露,其实其他区县已经据此标准执行,浦东只不过是最后一个收紧的区域。面对现实,一些因为种种原因急于买房的外地单身或离异人士选择冒险“买房式结婚”,然而,这种“被结婚”对婚姻双方来说都有巨大的风险,不值得提倡。

歪招1:找老同学帮忙结婚付酬劳费实现买房李峰(化名)最近有点烦。在沪打拼多年好不容易成家立业,有了点积蓄,结果婚姻却不幸破裂。

离婚,无处安身很麻烦。“净身出户”的他不仅房子没了,而且因为和前妻闹得很僵,孩子判给了自己,离婚协议写得很清楚:小孩的户口必须要在限定时间内从房子里迁出,这样一来,他必须要尽快买好房子,以便让自己和孩子能够有个地方“落户”。“他看房子真的很急,差不多合适的就急着当天要定下来,连续看了几次都是这样,连我们都怕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中介回忆说。

在得知李峰的真实情况后,中介不得不给他泼上一盆冷水,“你现在是离异状态,算作单身,又没有户口,是不能买房的。就算签了买卖合同都没用。”听闻之后,李峰傻了眼,为了不让快到手的房子“飞”了,眼下只剩下一条路:结婚。

结婚是能说结就结的吗?

无奈之下,他回到老家,找到一位老同学,两人关系一直不错,对方也是单身离异。李峰想到孩子,不得不“豁出去”了,他请求对方能否帮帮他,和他一起去领张结婚证,不需要同居,也不用她出钱,就是让李峰能够成功买房,等到交易完成再悄悄离婚,“事成之后”会给她一笔费用作为酬劳。

女方起初出于帮忙的心态答应了下来,但毕竟也受过高等教育,她专门向中介和法律人士反复咨询其中的风险,并要求李峰签个“婚前协议”,把李峰口头承诺的内容全部书面化并签字。不久,两个人就在老家非常低调地领了结婚证,也没有摆酒席。领证不到一周的时间,李峰就顺利地签约买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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