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五,摇号和选房过程将全程公证监督:自住型商品房摇号结果将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和项目销售现场公示3天,并发布选房公告,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批次安排等。摇号、选房过程将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并邀请社会公众现场监督。
每个申请家庭只能选择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优先家庭选房后还有剩余房源的,其他申请家庭继续依次选房。已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放弃选房,或者已完成选房的申请家庭放弃购房的,由未选房的申请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递补选房。未按照选房公告要求参加选房的,被视为放弃。
措施六,购房家庭成员不得再购买该类商品房:开发企业与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家庭的成员今后不得再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属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的,与开发企业签订自住型商品房购房合同后,自动放弃轮候资格。
措施七,骗购家庭将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自住型商品房的家庭,一经查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年底前,北京将有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供应。目前,国土部门正在协调加大该类土地的供应,力争明年推出5万套该类商品房供地,希望市民根据实际需求理性购房。
自住型商品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限定销售对象、限定销售价格的原则,优先用于满足居民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商品住房。其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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