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说法
中农办解读《决定》——
小产权房违法 “根源”在于违反土地用途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解读《决定》时指出,小产权房不合法,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它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违反了土地的用途管制。
陈锡文说,农村土地更重要的是从事农业生产,提供农产品,但为了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的需求,农村也需要搞点建设,而农村的建筑主要是农民自用的。
“有人说小产权房不合法是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歧视,其实根源不在这里,根源在于农村集体土地在规划上不是用来建商品住宅的。小产权房不合法,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它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违反了土地的用途管制。”
陈锡文表示,我国严格保护耕地作为基本国策不会改变,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这个原则也不能突破。这是全世界通行的做法。土地不能擅自改变用途,要按规划分类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不应当理解为“不用规划,只要有地想干什么都行”。(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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