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2 “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
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现状
间接税比重过大
在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收入所占份额较大的三大间接税分别为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这三类占比达68%左右。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的直接税占比25%。从比例关系上来讲,我国是比较明显的间接税制度。与发达国家直接税占比达七成的税制结构相比,区别很大。
施正文认为,间接税比重过大是我国税制结构中最重大的缺陷。直接税过低,会导致税制功能不能发挥,会造成税收收入调节的作用很小,甚至逆向调节。间接税主要向企业征收,过重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小微企业发展不利,也会影响到居民收入;与此同时,间接税反映在商品价格上,过重会造成物价偏高,这无论对居民收入还是对政府的宏观调控,都是负面效应。
前瞻
“抽肥补瘦”作用更大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表示,我国间接税为主的结构不会变,不会取消间接税。但他同时指出,“我国直接税比重低是事实,未来改革会增加直接税比重”。
施正文说,此次是中央在文件中,首次提出要提高直接税比重。从调节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的角度看,直接税因为要求纳税人与负税人相一致,不允许税负转嫁,其“抽肥补瘦”的作用会比间接税更突出。
具体怎么做?施正文认为,要逐步减少占绝对优势的间接税的比重,为直接税的扩增预留空间。如在增值税改革中,除了要适当简化税率,更重要的是降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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