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商百万土地手续费进入国土局员工个人账户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3-11-14 11:31:00

原标题:建筑商百万土地手续费进入国土局员工个人账户

国家把土地使用权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土地使用者缴纳的相关费用都是进入财政专户。

可在黑龙江齐齐哈尔拜泉县发生了一件蹊跷事儿,一位建筑商交了相关土地费用将近一年,相关手续仍没办好。更为蹊跷的是,这笔费用进入了国土局员工的个人账号。

11月,在黑龙江省拜泉县朝阳路上,一个由黑龙江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覆盖着白雪,工地空无一人。售楼处大门紧闭,门上贴着通知:“没有供暖,售楼处暂停销售。”

盛兆同曾是该楼盘的工程负责人之一,他带领的工程队挂靠黑龙江恒冠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了3号楼和5号楼。

盛兆同:我们和恒冠公司签的合同,在干活期间,因为他手续不全,城管局给我们拆了好几次房子,因为他手续不全不能干。

盛兆同说,施工开始后,开发商告诉他,项目还没有土地使用证等手续,让他去办手续、缴费:

盛兆同:我们施工阶段,桩打完了那会儿都冷了吧。甲方(恒冠公司)和我们说,拿钱办手续,办出五证来,银行贷款。然后我就给他拿出来168万,交到土地局。

从去年12月开始,盛兆同在开发商的带领下,先后付给拜泉县国土资源局168万元。他提供的银行凭条显示,这些钱通过3家不同的银行转到了一个叫胡学民的人的账户。

盛兆同:去年12月15日我给他交了80万、20日交了60万、1月18日交了28万。一共168万。

记者:当时这个钱打到哪里了?

盛兆同:打到县国土局会计胡学民个人账户上。他就问我卡是哪个银行的,他就拿哪个账号。

记者:为什么要打到他个人账户上。

盛兆同:他因为是土地局。我认为当时往土地局打之后,打完这个钱他给我开了收据。

据盛兆同讲,胡学民是拜泉县国土资源局的一名会计。交完钱后,胡学民开了3张收据。记者看到,一张收据名目写着“暂收土地费”,第二张上写着“暂收出让金”,第三张上则只写着“以后换据”;三张收据金额分别为80万、60万和28万元;收款人落款是“国土局胡学民”并盖有“拜泉县国土资源局收费专用章”的红章。

在当事人提供的一段视频中,在拜泉县国土局工作的胡学民承认票据是他所开。

当事人朋友:这168万打入你的账户是准的吧?

胡学民:那是百分百的。暂收土地费。

当事人朋友:这票子都是你写得字吧?

胡学民:对。

当事人给胡学民转账凭条

那么,这笔钱到底该不该打到国土局会计的个人账户呢?

记者就相关问题向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表示:相关费用不应打到个人账户。

记者:出让金是县里的国土局收还是财政收?

工作人员:财政。

记者:不会交到国土局这边的账户上呗?

工作人员:不会。我们不收。

记者:能交到个人账户上吗?

工作人员:这个不会。个人账户肯定不会。因为填一些单子啊,如果进账的话,是财政专户,国土局也是财政专户,他不可能有个人账户。

 在视频中,拜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国军也表示,这笔钱是胡学民暂收的,最终要转入财政。

赵国军:他是暂收,暂收票据,然后转到财政去。

拜泉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董建军也对记者证实了这一点。

董建军:他那钱直接缴财政去了,一百多万会计敢那啥玩意儿啊。那么多钱也收归单位了,也都承认单位收入了。

那现在财政局有没有收到这笔钱呢?记者来到拜泉县财政局,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今年具体的明细还需找国土资源局的报账人。

工作人员:我们有总收入。那你说哪个地块哪个地块。你得去土地局找台账。那本台账中有明细。我们一般都是到年末统一有备案。今年没到日期呢。那找他们的报账员吧。

记者再次来到拜泉县国土资源局,胡学民外出不在,其他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正是胡学民负责与财政部门对接,收款报账。

工作人员:第二个屋,铁门。那就是报账员的屋。

记者:叫什么名字。

工作人员:姓胡,胡学民。

记者:他向财政局报账是吗?

工作人员:对。财政局的会计与他对接。

报账是胡学民,查账还得找他,也就是说,168万是否入账,只有胡学民知道。

曾经,地方土地出让金一般由地方国土部门实行统收统支管理。但这给地方国土部门留下了很大的操作空间,比如,出让金收入不及时入账、不存专户、另开户头吃利息等等。

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将征收土地出让金的工作放到了财政部门。

2009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再次强调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建筑商百万土地手续费进入国土局员工个人账户
来源:中国广播网2013-11-14 11:31:00
国家把土地使用权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土地使用者缴纳的相关费用都是进入财政专户。可在黑龙江齐齐哈尔拜泉县发生了一件蹊跷事儿,一位建筑商交了相关土地费用将近一年,相关手续仍没办好。更为蹊跷的是,这笔费用进入了国土局员工的个人账号。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