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了解,在2011年,沙县成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农民将自己的土地信息,包括面积大小、种类、设施等在信托公司的网上公示,如果技术允许,农民还可以以视频的方式公布在网上。
按照沙县政府的决定,这些土地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农地属性以及农民承包权的前提下,均可以进行规范流转。历经政府的规范,沙县当地的农民土地就得以盘活,据悉,因为承租方的权益也得到了保证,也敢于投资建设。目前,沙县的农业机械化水平也得到了提高,达到了36%。
九月,福建省委下发了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通知,推广沙县这一模式,各地可以成立土地信托流转方式,除了完善健全服务体系之外,也支持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
福建省农业系统人士表示,沙县的这一模式有望成为土地流转改革的新样板。不仅在福建,其在全国都有借鉴意义,因为无论是托管、转让,还是出租入股等方式,只要是依法、自愿、有偿的方式进行,国家层面都会注意并进行推动。
福建开启土地制度红利
目前海南、浙江、重庆等等全国各地亦在从不同的角度试点土地流转创新模式,除了沙县之外,福建省的厦门、南平等区域也在不同角度推动试点。地方的声势也为中央的政策理论提供新的积点。
而与此同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近期披露了《新一轮改革的基本思路和行动方案》,明确将“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列为新一轮八大改革重点领域之一。
本报了解,福建在9月初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于省内的农村土地工作也有了新的突破。例如,福建省在意见中提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等落实到户。
福建省还明确,农村住房可置换城镇住房。这意味着福建省成为全国首个明确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省份。(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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