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西晨报报道,平时,当我们来往于小区楼道和电梯之间,经常会看到这些地方大多有广告存在,这些广告收入属于小区业主还是物业呢?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住在楼梯房的居民对此并不知情,楼梯内的广告收入应是业委会与物业协商抽成的。律师表示:如果市民不清楚广告费去向,有权找物业了解清楚,如果是商家到小区内乱张贴,居民可要求其做出赔偿。
[楼梯房]
多数广告属胡乱张贴
昨天上午,记者在侨建花园小区的楼梯看到,一些地方贴有广告。居住在此的张女士表示:“好像没听说有广告收入这回事,即便有,也不知这些广告收入用到哪里。”
“我们小区的楼道有时候也会有一些广告,几乎都属于胡乱张贴,”市民黄女士说,“可能因为平时大家都比较忙,也没多在意这些,也就没怎么去计较。但是,这样胡乱张贴让人看了很不舒服。”
一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物业人员告诉记者,他所服务的小区,物业和业主都没有收取广告费。一些广告张贴者都是跟在业主后面混进小区的,才会导致小区墙上被乱贴广告。
[电梯房]
物业与业委会协商抽成
记者从冠宏花园业委会了解到,从2006年开始,小区电梯里就有电梯广告,主要是由小区物业公司牵头租给广告公司的。“所以,小区物业从每年广告收入中提成30%,剩余70%广告费用直接划入业委会户头。一旦维修金告急,这部分收入就可以补上。”
“我们小区业委会也和物业签了协议,小区物业可从广告收入中抽取30%,因为这些广告都是他们帮忙联系的。”明发国际新城业委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此外,国泰大厦物业彭主任告诉记者,有一些小区都是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五五分账”,他们则是每次从广告收入中抽成40%作为管理费用的收入,用来维护小区设施和小区保洁工作。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住电梯房的居民一旦知晓有这些电梯广告收入,大多觉得协商抽成这种方式可行。
律师说法
未经许可张贴广告
就是侵犯居民权益
那么,按现行相关规定,小区广告收入该归谁呢?记者咨询了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伟。郑律师说,广告商利用小区公共设施来张贴广告,理论上这些广告收入应属于全体业主,但是考虑到这些广告业务都是由物业引进的。“目前厦门对此也没有明确规定,都是小区业委会和业主通过协议的形式来确定,我个人认为物业从中抽成30%是可行的。”
“广告商如果未经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同意,私自到小区内张贴广告,那就是侵犯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郑律师说,“这是小区物业工作不到位引起的。居民可以要求广告张贴与发布者撤下广告,恢复原状,并赔偿一定的损失。”
如果广告商仅经过物业同意,没经过业委会同意就来张贴广告的,“业委会就可以要求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并要求物业将广告收入拿出来,因为物业无权在未经业委会同意的前提下让广告发布者来小区发布广告。”郑律师说,“此外,如果小区居民在广告收入使用存在疑问,可以找业委会了解情况。情况严重的,他们可以通过法定程序罢免业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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