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供地计划的完成,北京国土局的相关人士表示,有一定的难度,但仍会确保。
“根据要求,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地块将优先安排在交通便捷、功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的区域。”北京国土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北京正在筹备下一年度的土地供应计划,自住型商品住房的用地将单列,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截至目前,北京已经供应6宗此类地块,分别位于昌平、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通州,其中已成交3个地块,正在挂牌出让通州、房山和丰台的3个地块,年底前还将推出6-7宗集中建设的自住型商品房地块。
除了官方供地途径之外,北京将鼓励有关单位将自有用地用于开发建设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将在途项目转化为自住型商品住房。
“一方面可以盘活存量工矿用地;另一方面也可以解决北京的供地难题。”北京国土局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介绍,考虑到目前较为严格的用途管制体制,未来北京国土局将配合规划委严格违规改规划的情况。
单身人士买房需年满25周岁
考虑到刚需、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付能力,“意见”对该类住房的购买价格亦进行了控制。
北京住建委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介绍,限定自住型商品住房的价格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低30%左右,套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单价大概在1万-2.2万元/平方米之间。
考虑到资格审核的成本、难度问题,北京住建委人士称,只要是符合限购条件,均可购买该类住房。
除此之外,上述人士亦解释,有两类家庭可优先购买,一是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购买的要年满25周岁;二是已在轮候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
按照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的原则,《意见》设定相应限制条件:一是购房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二是如将该住房出售,以后不能再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以保证此类住房真正用于解决符合条件家庭的居住问题。
为了防止投资获利,北京住建委相关人士介绍,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的购买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果有增值,应当将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除此之外,据本报记者了解,北京住建委也对该类房产的购买程序进行销售的全程监管。
北京住建委相关人士亦向本报记者透露,为了确保自住型商品房的落地,北京还将研究相关配套的政策、细则。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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