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南快报报道,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日前公告称,福州市将征收一批土地,用于福州市奥体中心片区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远洋路(国货东路)(连江路-福光路)改造工程补征地建设项目、洪山镇政府及周边旧改项目、斗池路黎明永辉超市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
根据公告,福州市奥体中心片区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仓山区建新镇长埕村集体土地0.0282公顷、横龙村集体土地0.6155公顷,均为农村宅基地,征地用途为道路用地。
远洋路(国货东路)(连江路-福光路)改造工程补征地建设项目拟征收晋安区象园街道连潘村集体土地0.0436公顷,均为其他商服用地;征收晋安区象园街道双坂社区集体土地0.4438公顷,其中空闲地0.2389公顷、其他商服用地0.1937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0112公顷,征地用途为道路用地。
洪山镇政府及周边旧改项目建设拟征收洪山镇双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3630公顷,其中公共设施用地0.1525公顷、其他商服用地0.0430公顷、空闲地0.1676公顷;征收福建省洪山企业集团公司集体土地0.8383公顷,其中工业用地0.7156公顷、其他商服用地0.1227公顷。征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斗池路黎明永辉超市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建设拟征收鼓楼区洪山镇黎明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5652公顷,均为农村宅基地。征地用途为商业用地。
以上征地的补偿安置对象为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建设用地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房屋征收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制定补偿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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