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国 城 市 化 率 目 前 已 超 过50%,数十年就走过了发达国家上百年才走完的路。然而,记者调研发现,一些城市普遍面临“规划赶不上城市发展速度”之惑,现在拆除的很多建筑都建于上世纪80年代,而一些规划不合理的烂尾建筑、低品位建筑,往往又成为未来不久的拆除对象。大拆大建,不仅制造了大量建筑垃圾、消耗了大量能源资源,政府投资数亿元兴建的建筑说拆旧拆,也严重浪费财政资金。
建筑“短命”现象原因众多
记者梳理发现,我国学者对“短命建筑”归纳了“质量问题”“规划 调 整 ” “ 追 求 政 绩 ” “ 暴 利 驱使”等多个原因。而因质量问题拆除的地标性建筑是少数,其中一些建筑还是“楼坚强”,如辽宁科技馆因建筑质量过硬,爆破时不得不加大炸药用量。大量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火柴盒民房,因规划品位低、建筑质量差、设施不完善而被拆迁改造。
部分业内人士表示,中国式大拆大建背后,有着政府官员和开发商等群体依靠城建拉升G D P创造政绩、牟取房地产建设暴利等因素。而城市规划缺乏权威性和连续性,也是重要原因。
“我国很多短命建筑的产生是由于空间布局的不合理性,或者是因为政府规划的改变。”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原主任牛凤瑞表示,城市规划缺乏预见性和政府盲目追求利益导致政策的不连续性是造成“短命建筑”频现“罪魁祸首”。如果政府能在规划前或者拆除前综合考虑,很多不必要的浪费完全可以避免。
一些城市规划专家表示,规划朝令夕改的短视观念、利益驱动是短命建筑的直接推手。无论是拆还是建,都“全靠领导一句话”。其中有的城市,换个领导,就要变个样。“规划即法”,但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潘家华、河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专家蒋群力等表示,我国规划法律地位和权威性不强,缺乏连续性,政府为了增加卖地收入、拉动G D P增长、提高政绩而热衷于大拆大建,“一任市长一个规划”现象并不罕见。无论是现有规划,还是已落成的建筑,动辄就推倒重来。
业内专家表示,一般而言,城市总体规划是以20年为期限进行编制 , 而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是 “5年 计划”,这就容易造成城市规划赶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徐宗威表示,我国城镇化速度快,社会公众对城市设施的需求变化也很快,一些建筑由于城市建设而被拆除有其客观的需求。从长远来看,应科学协调城市规划与社会进步需求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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