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数十万购买“高回报”商铺一年收益仅几十块钱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3-10-09 08:27:00
开发商
我们也被坑了
现代快报记者来到天目湖商业中心,看到这里大门紧锁,每一层楼都是空荡荡的。据开发商、溧阳市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下称鑫盛公司)余学东介绍,2010年8月,上海锐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锐博)主动找上门,要求代理销售商业中心西C部分房源,鑫盛公司随即与之签订了代理销售合同,合同期为1年,由上海锐博寻找客户,鑫盛公司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上海锐博随后又与南京万宁房产公司签订合同,共同以电话营销的方式对外销售,同时还引进了溧阳市苏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苏南公司)作为委托经营管理公司,对所售商铺进行统一的经营管理。“所有客户都自愿与委托经营管理公司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余学东说,目前他们与上海锐博的合同已经到期,而南京万宁房产公司已经倒闭。“我们也想促成土特产城早日开业,还为苏南公司引荐过很多商家,但最终都没有跟苏南公司谈拢。我们也被坑了。”
相关部门
未发现开发商违规
溧阳市住建委、溧阳工商局、天目湖镇随后对天目湖商业中心土特产城开发、销售等环节进行了调查,并对业主的部分质疑作出了回应。
首先,项目的宣传广告为两家代理房产公司制作,根据开发商鑫盛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双方只存在房屋买卖关系,未发现双方签订或承诺任何其他责任协议,未发现鑫盛公司存在欺诈、强迫等行为。
另外,开发企业提交了房屋初始登记的相关材料及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开发企业分割销售的房屋在现场有明确固定分割界限且已进行编号,具备独立使用条件,符合基本单元的要求;经开发企业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登记机构按规定对其予以登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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