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用地首重“盘活存量”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3-08-26 08:02:00

推进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着土地供需失衡、利用率低下以及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等难题,尤为关键的是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大量需求。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国土部对于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已形成初步框架,在化解用地需求矛盾上,未来将提高存量用地比重,建立起以“盘活存量”为主的制度体系。

思路 土地资源高效合理利用

日前,由中国土地学会主办、主题为“土地制度改革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2013年海峡两岸土地学术交流会”在重庆举行。本次会议围绕“城镇化健康发展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集约节约用地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调控”、“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与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等议题进行研讨。

在交流会上,国土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课题小组成员、国土部规划司副司长刘国洪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围绕土地制度如何适应城镇化发展的新要求,国土部专门成立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小组,历时10个月,在对11个省份的50多个城市进行调研后,目前已形成关于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框架建议。

刘国洪说,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是建立“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的政府规划管控制度”,要求则是“以土地资源高效合理利用为目的的市场配置制度”。

回顾、总结我国土地制度的形成与变革,刘国洪指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已经形成的思路是,“在坚持用途管制制度、有偿使用制度、土地征收制度等三大制度内核及土地管理制度框架的前提下加以完善”。

在具体改革路径选择上,刘国洪告诉记者,应完善和坚持土地管理核心制度,总结和提升地方土地管理改革实践经验,探索创新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

据业界分析人士预测,围绕产业作为引导的城镇化发展路径上,土地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改革,很可能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最先启动的改革领域之一,也是与城镇化关系最为紧密的改革领域之一。

尽管刘国洪并未透露完善改革土地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启动时间,但业界专家分析认为,改革完善的内容大致包括:在保留现有征地制度的前提下,缩小征地范围,改产值补偿为市场价值补偿;在保持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规范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依托现有土地交易机构,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对增量建设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出让方式等领域,进行差别化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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