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布金融支持小微发展意见 资本市场望迎组合拳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3-08-13 09:27:00

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

实施意见提出,积极鼓励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全面提供开户、结算、理财、咨询等基础性、综合性金融服务;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推动开办商业保理、金融租赁和定向信托等融资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创新资金运用安排,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不断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

实施意见提出,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打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通道,建立广覆盖、差异化、高效率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体系;推动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

实施意见强调,继续坚持“两个不低于”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目标,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同时,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不合理收费,是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必然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实施意见首提“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不断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反映出监管层已经意识到互联网金融对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重要作用。

平安陆金所副总经理楼晓岸认为,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定位与传统金融不同,是商业银行间接融资、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之外的第三种融资模式。互联网金融真正使金融走向中小企业和金融消费者,特别是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提高金融产品的可得性,同时让金融消费者有大量的投资渠道。

作为小微企业最大的资金“提供方”,实施意见也从目标、总量等多方面予以明确。招商证券银行业分析师肖立强认为,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背景下,近期金融和财政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力度明显增加。在利率市场化趋势下,资产端定价能力成为重要优势,未来小微业务仍是银行主要业务转型方向,早布局的银行有先发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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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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