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明年3月起,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按2013年第二批项目受理已取得《通知单》家庭的配租登记,具体登记时间以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及天津住房保障网届时发布通告为准。对于已确认登记的家庭,不分先后,按项目统一参加摇号。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入围人选及选房顺序以届时项目摇号结果为准。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相关问答
办理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需携带哪些要件?
答:(一)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等相关要件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办理《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已办理公共租赁住房预申请的家庭需提供《预申请收讫证明》。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需提供相应残疾等级的第二代《残疾人证》。
(二)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人持本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家庭现住房情况有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要件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已办理公租房预申请的家庭需提供《预申请收讫证明》。
哪些申请家庭可免于租赁担保?
答:以下两类申请家庭可免于租赁担保:
(一)已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的家庭;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截至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之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于提供租赁担保:
一是申请人和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500元以上的;
二是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2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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