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半岛晨报报道,日前,大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大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和补助(补贴)、奖励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被征收人调换住宅房屋产权的,按原房屋建筑面积,实行“征一还一”;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可享有2万至3万元的搬迁奖励;此外,该规定还明确了临时安置补助、搬家补助的标准。
国有土地上住宅被征收人享有权益
选择产权调换
●按照原房屋建筑面积,实行“征一还一”。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补助至45平方米。补助面积部分被征收人每平方米需缴纳900元。
●多层安置到高层的,在原建筑面积(原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计算)基础上免费增加20%。
●被征收人按市内四区土地级别由高级别安置到低级别地区的,在上述应得面积的基础上,可再享受适当免费安置面积。
●被征收人应从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房屋中选择最接近其应得面积的房屋作为安置房。安置房面积超出应得面积5平方米以内(含5平方米)部分,被征收人按3800元/平方米的标准投资;超出5平方米部分,按征收时货币补偿价格投资。
●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建筑面积小于其应得面积的,差额面积部分双方按征收时货币补偿价格结算。
选择货币补偿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补助至45平方米,补偿标准为货币补偿价格每平方米减去900元。
●以二手房的市场评估价格(含装修费)作为补偿标准,在此基础上增加不超过30%的政府补贴,且补偿标准加上政府补贴不得超过相同或临近地段普通商品房销售平均价格。
●被征收人还将获得12个月临时安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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