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广州近3000亿项目向民资开放 鼓励投向主导产业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06-04 10:05:00
探索多种合作模式
此前,广州市副市长欧阳卫民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目前引入民资大多数用的是BOT模式(建设—经营—转让),应该多多探讨适合广州的模式。
潘建国回答记者提问时称,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的方式很多,BT(建设—转让)、BOT、PPP(公共私营合作制)、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都是相应的模式。广州市在工作方案里对不同类别的领域和项目大致进行了划分。比如对基础设施项目根据具体性质采取不同的方式。
他表示,非营利性项目肯定是以政府投资为主,可以采取购买服务或其他的补偿机制,主体还是政府运用财政性的资金来进行建设。
而经营性的项目大致分为几类:信息能源、文化旅游、体育、地下空间开发等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由行业的主管部门、有关项目单位负责,鼓励民间资本采用独资、BOT、PPP、BOO(建设—拥有—经营)等方式进入;
对城市轨道交通、交通枢纽站场、污水厂和泵站、污泥处理、大学的校区整体建设、学生宿舍建设、医疗卫生项目、养老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旧城改造等这些有一定固定收益的项目会根据项目具体需要,统筹考虑,采取BT、BOT、PPP、BOO等方式中的一种,允许投资主体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性投资;
而对于市政路桥、隧道、污水管网等基础性项目,则鼓励民间资本通过项目运营,特别是项目自身资源的深度开发获得投资回报。对可以通过价格调整实现保本微利的项目,建议通过合理的定价使项目具备一定的投资收益和吸引力;
其他的项目则通过财政贴息、政府购买以及赋予项目附属资源开发权等方式来吸引民间投资。也鼓励民资通过特许经营、经营权转让、合资合作、资产收购、参与企业的改制重组、股权认购等方式参与已经建成项目的运营和养护。
“这些模式都已经充分考虑到,接下来也会逐步推开,分类尝试。”潘建国说。
《意见》不仅提到将拓宽民资的准入领域,还表示将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比如,落实投资平等待遇,发挥财政性资金对民间投资的引导作用,实行鼓励民间投资的土地管理政策,放宽民间投资登记注册条件,积极推进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减轻涉企税费负担等。(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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