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只有在依法取得“五证”之后,才可进行房产交易活动。2008年,国家住建部等相关部门也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五证”,未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收取预订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
早在4年前,国家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就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五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收取预定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
所谓“内部认购”,其实就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而已。它与“内部登记”和“内部认筹”实际上是一个意思,即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就向购房者收取购房“诚意金”或“意向金”的行为。
国家有关法规明确规定,开发商只有在依法取得“五证”之后,才可进行房产交易活动。早在4年前,国家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就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五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收取预定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
日前,有读者反映太原市有很多家楼盘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就开始售楼。针对这一情况,记者对一些楼盘进行了走访调查。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许多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都在打“擦边球”搞所谓“内部认购”的名堂,一边卖房一边补办手续。
内部认购为何愈演愈烈?
“明年售楼,今年认购”似乎已是近期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普遍现象”,不仅开发商热情不减,消费者似乎也并不反感,使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因为“五证”齐全的房子不仅价格高昂,而且好的户型也早已被人“内部认购”了。因此,很多房产项目在还没动工之前就开始想方设法通过选房排号等手段卖房子,并收取一定的认购金,然后在实际出售的过程中,他们才着手办齐“五证”.
为此,记者专门走访了位于坞城南路与康宁街交汇处的某楼盘,此楼盘是太原市最具升值空间、目前价位最高的高档楼盘。售楼小姐热情地为记者作着相关介绍,当记者问及楼盘的证件手续时,售楼小姐很干脆地回答:“手续肯定不全,但是将来的房产证肯定没有问题,我们绝对有这个实力。”
据记者了解,太原市多家楼盘的开发商都存在“五证”不全却公然售楼的现象。而且为数众多的买房人宁愿期待房产商办证的承诺,而少有人对“五证”多加关注的,用不少买房人的话说就是:“想要五证齐全,就别想买房子了。”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些“五证”不全的房子“内部认购”依然愈演愈烈呢?
据业内人士表示,房价连年攀升,加之开发商采用各种手段炒作,使消费者急于购房的心态更为迫切。一般购房者都会认为,虽然没有预售许可证,但及早订购可以得到一些折扣优惠,也容易买到理想的楼层和户型。为了尽可能少掏钱,买房者往往十分追捧“内部认购”,降低了对无证预售房的风险认识,这样一来,给了开发商违规预售的机会。
开发商之所以热衷“内部认购”,其实还是看中了消费者的“钱”.消费者在取得“认筹”资格时,都将被要求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认筹“诚意金”,一般为一万元至数万元,这实际上是一种无偿占用消费者资金的融资方式。而按照惯例,一般楼盘“认筹”到“解筹”少说需2~3个月,多则半年甚至更长,这些“诚意金”会被一直无偿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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