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房屋银行禁令拟出台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13-05-24 07:51:00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日前发布《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目前房屋中介市场常见问题进行进一步规范。

拟出台的《办法》中,最大变化就是叫停“房屋银行”,原来接受当事人委托代收代付房屋租金等费用的中介机构,应当于自规定之日起停止接受新的代收代付委托。对于还在合同期内的业务,则要主动与委托人签订补充协议,并于规定时间前将租金支付方式调整为租赁双方自行划转。对于叫停“房屋银行”的原因,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方式其实是双边代理,中介的目的是“吃差价”,并非经纪行为,而且也存在风险。

《办法》拟禁止代理同一房屋的出售与承购、出租与承租经纪服务;禁止隐瞒真实房屋交易信息,采取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设置房屋租赁空置期等其他方式赚取差价。这也意味着,不但“房屋银行”这种方式被叫停,个别中介低价“购买”房主房屋,然后“倒手”卖给下家的行为也将被禁止。对于这种违规行为,将由价格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办法》还拟规定,中介要主动提示交易双方防范交易资金风险。中介禁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鼓动房地产权利人提价,或相互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办法》征集意见市民积极参与

“北京2.2%的标准明显高于国内其它城市,同时部分中介以代书费等名义加收的0.5%费用,建议明令取消。”据悉,自《办法》征求意见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每日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收到各类建议、意见百余条,主要涉及中介费过高、加强房屋分割出租管理、治理哄抬房价和房屋租金行为、调整佣金收取方式、标准,房屋交易信息透明,加强政策执行落实等。

有市民表示,应大幅度降低中介服务费,由于现在很多城市的房价已经很高,一套房屋动辄三、四百万,中介服务费一次就能收取好几万甚至十几万,而中介的工作付出远远不值这个价格。有市民认为,“房地产经纪行业应严禁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因房屋租赁代理导致群租现象多发、租金快速上涨、租赁纠纷不断,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和房地产调控”。也有市民表示:《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很有必要,建议明确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后,方可向委托人收取佣金”,非常赞同同一宗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中租赁双方续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也有市民反映,“最近总是受到一些中介的电话骚扰,问我买不买房,不堪其扰。身边的同事和朋友很多人也遇到相似的情况,政府能否出台法令禁止这一行为?”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采纳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研究、修改完善政策,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活动,保障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并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欢迎广大市民继续积极参与,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租金有望下降

据业内人士估计,目前北京中介“房屋托管”市场营业收入一年不低于5个亿,如果此项业务被禁止,将会影响中介公司的实际利益。房屋中介的房源宣传板在北京的街上到处可见,某中介工作人员王某对记者表示,如果禁止代收代付房租等业务,中介肯定是有损失的。具体损失到什么程度,该人士表示:“说不好。”

据了解,京城中介替业主代管房屋很普遍,他们提供租赁、收租以及房屋在合约期内的维修等事宜,房东似乎只需坐收租金。但事实上,中介在取得代理权后,为取得盈利会想尽办法提高租金,推高整体市场租金均价。链家市场研究部报告表示,目前很多隔断出租、恶意扣款等现象多源于这种代理业务,导致租赁市场秩序较为混乱。

“现在北京房屋租赁市场依靠传统的中介服务已很难有什么利润了,每一个居住区会遍布很多中介,如果业主有房要出租,一般会告诉更多中介,大家都去竞争。”据中介人士介绍,在北京中介市场中,一些小中介克扣租户押金、收取子虚乌有的费用等时有发生。今年北京抽查的8000余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中,近一成有违规或违法行为;9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因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记入信用黑名单。

如今,房租已成在京工作者的重要生活开销,其涨价幅度也快于同期CPI。数据显示,4月北京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2%,居住价格同比上涨7.3%。其中,住房租金上涨7.6%,前两个月的增速更高,已逼近10%。而新规如果出台,对租金价格下降将有积极效果。中原地产研究总监张大伟分析,如果代收房租这种吃差价的行为被叫停,中介作为服务行业可能会更期待租房价格下降,这样可以通过走量增加利润。

专业人士表示,二手房价格其实与租金市场有极强相关性,租赁市场如果规范,租金收益降低会使得房屋持有者出售意愿增强,市场供应增加,也会带来房价的下降预期。张大伟也表示,新规有望使租金价格下降,这对于房屋买卖市场在供需端都有影响。

中介“骚扰”症结难解

拟禁止的规定中还包括中介用打电话、发信息、上门洽谈等方式骚扰他人的行为,而中介门店在发布房源时,不得在经营场所外摆摊立牌、发放广告传单。

有过被中介骚经历的人不在少数,尤其是莫名其妙的电话,明明没找过中介服务,但却接到询问是否租房、买房,是否出租、卖房的电话。据了解,打电话、发短信,是中介机构对经纪人工作内容的一项考核。对于“中介不得打电话骚扰他人”的规定,业内人士大多觉得难于管理,最终只能流于形式。一方面,这是经纪人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结果直接关系经纪人的业绩,因而经纪人不得不打电话、发短信;另一方面,如果界定骚扰?管理部门又如何查处骚扰?此症结依然难解。

《办法》中指出,很多市民会遭遇被泄露个人信息,以及没有委托中介机构,但不断收到电话、短信“骚扰”的,都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未经委托采取拨打电话、发送信息、上门洽谈等方式骚扰他人并造成当事人投诉的也被列为20种违规行为之一。不过,问题在于,违规之后,会怎样惩罚,上述文件却并没有明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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