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广西交通厅被曝违建别墅群 职工10年分3套房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05-13 10:36:00 作者:王小乔
十年三套房
“现在这套手法听起来有问题,查起来却可能没问题。”
“这真是一套巧妙的低价福利房操作手法。”广西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说。他主要为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一家公司提供正常出让的建设用地,一家公司提供商品房开发必需的建设资质,均是正当途径。唯一可能存在法律或政策风险的就是“定向开发”这一点了。但事实上,直到2010年,住建部才明文禁止商品房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变相收取预订款,同时明文要求公布全部房源和价格。
“如果交通厅当时用自己的土地申报建设集资房,而且是建几百平方米的别墅,房改部门肯定不会批准。但现在这套手法听起来有问题,查起来却可能没问题。”这名律师如此解释。
彼时,广西交通厅已经是人手一套房改房。科级118平方米,处级145平方米,厅级210平方米。其中,一栋按照1998年房改成本价860元/平方米计算,一栋按照1999年房改成本价1150元/平方米计算。这片位于新民路67号的交通厅宿舍,地处南宁老的城市中心区内,毗邻南宁市人民公园,用的是交通厅大院内自己的划拨土地。
住着第一套房改房、等着第二套别墅房建成的广西交通厅职工们,很快又迎来了第三套“集资房”的消息。
2006年下半年,广西交通厅开始着手在青秀区滨湖路66号大院里再起两栋高层。这里依然是交通厅的地,其下属公路局、港务局等事业单位在此办公,职工房改房也建在了这个大院内。2006年大院内尚有1700平方米左右的空地,交通厅拿来给自己的两百余名职工运作“第三套房”。
第三套的地理位置当属最佳,一墙之隔便是南宁最好的“滨湖路小学”,再往前走几十米,还能依次看到南宁市政府、人民银行南宁分行、新华社南宁分社。这样的区位,集资购房价格只有1800元/平方米,甚至低于南宁当年的平均房价2900元/平方米。
2008年,第二套别墅商品房与第三套集资房接连完工交房。第三套的面积也不输于通发园别墅,最小的户型是四居室,180平方米。
不过第三套房没有产权证,无法正常买卖。时至今日,该区域的一二手房价均已过万。但是,尽管无法正常买卖,隔壁的滨湖路小学却提供了庞大的租房市场——很多家长将小学生们送到在此租房经营的“午托”中心。
关于第三套“滨湖路66号”的房子,广西交通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邱重坚确认,这是用“市场运作方式”建设的职工住宅,可以办理房产证,只是目前还在走程序过程中。“完全符合自治区政府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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