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省安居办获悉,为科学确定保障范围,合理安排建设任务,给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省安居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目前,全省各地已经启动该项工作。据悉,全省范围的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在我省还是第一次。
本次调查将采取填写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调查以家庭户为单位进行填报。根据《河北省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方案》确定,本次调查的范围是:各设区市、县(市、区)及所辖建制镇(街道办事处);需求统计时段为2013-2015年;对应保障类别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调查对象为符合当地保障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包括住房困难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当地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在异地工作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乡镇教师等)。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和拥有自有住房居住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不参加此次调查。
各地街道办及所辖居委会和建制镇相关部门为基层调查实施单位,居委会所辖社区为调查基本区域单元。调查结果逐级审核汇总后报县(区、市)和市级。调查工作采取入户调查和调查对象主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调查8月30日截止。各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当地数据汇总、对比和分析,在8月20日至30日上报省安居办。(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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