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郑州市住宅租赁市场平均价格,综合考虑保障对象支付能力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租金标准调整时,承租人从次月起按调整后的租金标准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对于投资主体不同的各类公租房,郑州市也作出了详细规定。对于经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纳入政府统一管理并面向社会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按照规定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租补分离和分级补贴,具体分级补贴标准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而对于社会机构和单位建设的、用于解决单位内部职工住房困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单位参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自主确定,政府不再发放租金补贴。公共租赁住房持有经营单位与企业约定租金标准用于解决大型企业职工住房困难的,租金标准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政府不再发放租金补贴。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