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无锡日报报道,近几天,“国五条”很火,各种规避个税的手法在网上也很火。其中,一种号称“不用离婚,就可合法避税”的方法,更是在微博和论坛上被网友追捧。这种方法称,房产买卖双方通过虚构借贷关系以房产做抵押上法院打官司,凭借判决书就可直接过户。然而,记者采访法律界人士了解到,这种方法不仅行不通,而且风险很大。一旦被法院发现虚假诉讼,将面临经济和法律的双重制裁。
“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在网络上,就是这样一种“貌似合法”的避税手段,令许多网友纷纷惊呼:“离婚避税什么的,弱爆了”。也有网友觉得这将法院当成了避税工具,“好像合法,但是又不合理,期待来自法院的权威解释。”
“完全不靠谱,当玩笑看看也就算了。”有多年民事审判经验的南长法院汤法官告诉记者,由于近年来恶意诉讼的增多,我市法院也加大了对民间借贷案件的审查力度。以这个手法为例,“法院会要求当事人说清楚欠款发生的细节,要求欠款方提供转账信息或支付凭证,证明借款的真实发生,一旦细节对不上,就会被认为虚假诉讼,很可能被驳回诉讼。”如果欠款数额与房产价值正好同等,那虚假诉讼的嫌疑就更大了。
汤法官介绍,一旦被法院认定为虚构借贷关系恶意诉讼,不仅欠款会被驳回,买方很可能连自己已经支付的房款都要不回来,而且按照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法,恶意诉讼的当事人还将承担罚款、拘留等高昂的违法成本,“完全是得不偿失。”
更让许多想钻空子的人失望的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涉案的抵押房产,无论是调解还是判决结案,法院一般都是将该房产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并不是凭一纸判决书直接过户。由于标的额很高,“这当中的诉讼费、审理费、执行费、房产评估费、拍卖费等等各种费用同样少不了。以价值80万元的房产为例,这几种费用加在一起,也要好几万元。最后到了房管部门办过户,该交相关税种还是少不了,你看看,是不是一点也不划算?”
至于通过假离婚规避房产限购或个税,法官认为就更不划算了。且不说当中程序的繁琐,“一方拿了房子之后,假戏真做的例子,法院真是不少见,房子没了,还‘丢’了人,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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