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不全停水停电 太原对违建实行全方位高压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3-03-06 10:05:00

据太原商报报道,发现违法建设要严厉查处、不得为违法建设发布广告、举报违法建设要给予奖励……3月4日,《太原市违法建设查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太原将对违法建设形成全方位高压态势。

查处违建任务明确

根据《规定》,违法建设指不符合城乡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未取得或未按照《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要求,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太原市政府要求,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应做到处罚到位、拆除没收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规定》明确了政府各部门在违法建设行为查处中的职责。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违法用地的,由土地主管部门查处。国有土地上未取得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处。国有土地上未取得或违反《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定进行施工的,由市城管部门查处;集体土地上未取得或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定进行施工的,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查处。

在已投入使用的居民小区、居民院落公共空间及住宅建筑主体上擅自搭建、加层、改建、扩建、破墙开店、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由房管部门予以制止,并牵头会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城管、规划、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在城市道路及两侧或占用城市公共空间擅自搭建非永久性和简易结构(如彩钢板房、可移动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违法设置店堂牌匾、临时广告(墙体、软体、道旗、灯箱灯柱等广告)的,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查处。

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违规预售、销售房屋的,由市房管部门查处。房管部门不得为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办理房产证,不得为各类保障性住房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或违反规划条件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的设计单位,由规划部门查处;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施工单位,由城管部门查处;为违法建设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单位,由住建部门查处。

通过手机、网络为违法建设发布广告的,由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查处。

不得为手续不全的建设项目供水供电

《规定》要求,公安机关要建立查处违法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处置预警机制,及时制止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加强涉嫌房地产类非法集资等诈骗案件侦办。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线索和有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工商、公安消防、卫生、文化、环境保护等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时应严格审核把关,不得为从事违法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办理行政许可;广告经营者不得为违法建设经营活动发布广告。

惩处违法建设行为,供水、供电部门要提起责任,《规定》要求,为建设项目施工提供用水、用电时,应严格审查其是否具备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正式审批文件。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办理供电、供水等手续。供水、供电部门为违法建设提供用水、用电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接到相关执法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不采取有效措施断水、断电的,加重处理。

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拒不接受处罚,纠正违法行为的,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可不再受理和审批其新的建设项目。为违法建设提供服务的设计、施工、监理、商品混凝土供应等单位拒不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停止受理建设报件、降低资质等级,或三年内不得在太原市承揽(建)任何建设项目。

违建查处不力要追责

为打击违法建设,太原市将建立违法建设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反馈举报人。

纪检监察机关对在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查处。有工作失职,未能及时巡查发现违法建设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现违法建设行为,不及时报告,有案不立,瞒案不报,查处不力的;利用职权为违法建设行为提供庇护,干扰案件查处工作的;工商、公安、税务、卫生、文化、环境保护等部门为从事违法建设经营活动办理行政许可的,将依照党纪、政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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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违法建设要严厉查处、不得为违法建设发布广告、举报违法建设要给予奖励……3月4日,《太原市违法建设查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太原将对违法建设形成全方位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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