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二手房交易遇新政 房屋买卖者补签“分税协议”
来源:齐鲁晚报 2013-03-04 10:55:00
3日,“国五条”细则影响继续发酵。为避开“差额20%”交纳个税,省城不少搭“末班车”卖二手房的市民急着签合同交税。也有的购房者担心这增加的税款转嫁到购房者身上,也在交纳房屋定金后很快与房主签订了有关双方如何承担税款的“补充协议”。
3日一早,省城白领袁女士就着急与房主谈房价签合同,从看房到交定金,整个过程仅两天时间。袁女士看好的二手房是山大南路一家单位宿舍,总房款是81万元。房主此前的购入价为40万元,如果按照当前交易额的1%交税,税款只是8100元;如果是按转让所得20%征收,个税是8.2万元。新政执行后,要多交7万多元的税款。
“房主也是看了这个政策,担心交易成本增加,主动联系我着急卖房。”袁女士说,目前首付款压力就很大,着急买房也是为了赶在新政之前,少交税。袁女士户口目前在烟台,买房的限购证明所需材料得回烟台办理,这样就得来回折腾一天,开限购证明、网签最快也得两天时间。“现在济南的具体政策和实施时间都没有出来,我担心等到交税时恰好新政出来。”袁女士说,为了避免这种风险,她与房主想在签合同时再额外签订补充协议:新政多出的个税税款买卖双方要各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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