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味及时的“退烧药”,但又如何减少副作用?
3月1日公布的新“国五条”细则明确了转让二手房征收20%个税等刺激市场神经的条款。多位学者和机构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给出了上述评价。
全国两会开幕,楼市这个历久弥新的话题再度应景升温。一些政协委员在肯定中央调控楼市决心的同时表示,20%个税征收的效果还要拭目以待,未来地方细则是一大决定因素。亦有全国人大代表称,房价问题并非个税能解决,如果最终买单者还是购房人,就难免伤及无辜。
短时可预期的局面是:业主持房待售,买家将持币观望。因此有市场机构分析,在二手房市场即将陷入冰点之时,新房市场恐受拖累。这一观点与此前一些业内人士判断的“新房价格或被推高”形成分化。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其中要求,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这一条款并非新政也无法理争议。1994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就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所说的财产就包括房产。
而按照之前的政策口径,20%的应税额是差价收入。国家税务总局曾明确,需要纳税的是出售房产的收入扣除房产原值和有关税费后(包括卖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装修费等)的净收入。2006年8月1日开始执行的《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重申了上述政策,但当时亦明确,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税。
房屋原值难以确认怎么办?2009年国税总局明确,转让普通住房以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税额,非普通住房为2%。这一针对总价核定征收的方式为各地留有自主裁量的余地,也为市场普遍采用。
对于此次调控重申征收卖房个税的政策,多位从事一线房地产业务的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出对市场的看空。
比如深圳,自去年11月以来,当地二手房市场挂牌均价已经出现连续12周上涨,但这种势头如今可能会戛然而止。本报记者在中原地产和世华地产的多个门店发现,由于担忧税费转嫁导致成本提高,客户访问量出现增加。
但由于地方贯彻楼市调控新政的细则仍未出台,目前深圳二手房市场的挂牌业主和购房者多数处于观望状态。
中原地产华南区总裁李耀智告诉本报记者,如果真按照转让所得差价的20%计征个税,将会对二手房成交量带来“沉重打击”。
中联地产二手房研究院总经理肖小平也向本报表示,新政无疑会对近几个月出现的楼市反弹苗头进行遏制。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统计,2月份深圳二手房样本均价19905元,同比涨幅16.17%。北京、上海和广州的两项指标分别为36130元、21.1%,33377元、14.4%,19905元、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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